这次纠纷教育了我,让我明白了经营的真义:“所谓经营,就是经营者必须为员工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倾尽全力,必须超脱私心,让企业拥有大义名分。”正是这种光明正大的事业目的和意义,最能激发员工内心的共鸣,获取他们对企业长时间、全方位的协助。同时,大义名分又给了经营者足够的底气,让他们可以堂堂正正、不受任何牵制、全身心地投入经营。
我从这一事件获得了觉醒和教训,于是就将“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幸福”放在京瓷经营理念的第一位。同时,企业作为社会的公器,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所以还要加上“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这一条,至此形成了京瓷的经营理念:
在追求全体从业人员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幸福的同时,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发展做出贡献。
摘自《经营十二条》稻盛和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