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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与司法保护,共同向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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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治理与司法保护

共同向前一步

温州瓯海:聚焦数据资源治理

推动数据产业发展

数字时代,数据作为新兴的生产要素,对推动我国科技创新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数据共享中存在的“不敢、不会、不愿”共享的问题,制约着数据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如何破解困局,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数据合规体系,不仅是数字中国建设进程中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检察机关在服务与保障创新发展方面亟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议题。



2024年6月4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检察官在数据安全发展大会上,向参观嘉宾介绍该院研发的刑事审判监督规则系统。

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在推动数据产业发展上迈出了创新步伐。2022年,温州市委在瓯海区设立了中国(温州)数安港(以下简称“数安港”),旨在将其打造成为全球领先的数据强港、国内顶尖的数据交易中心。随后,在2023年5月18日举办的“瓯江论数 数安中国”2023数据安全发展大会上,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数据资源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致力于数据产业的司法保护,温州市检察机关也由此迈出了在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领域先行先试的重要一步,为全国范围内开展数据治理与司法保护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善同共治

构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大格局

“前脚刚买房,后脚就被房产中介、装修公司轮番电话轰炸……”相信很多买房者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数据的市场价值潜力无限,然而当前相关部门收集、使用、交易的信息数据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之间仍存在一定冲突,如何划清这道“红线”至关重要。

徐小武是瓯海区娄桥街道某房产中介加盟店的老板,多年的房产中介工作让他“汇聚”了一份附近小区较为翔实的房源信息表。加之自己是拆迁户,又在附近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群消息接龙时的业主姓名、电话,他都下载补充到自建的房源信息表中。2020年10月,同行吴小锦询问徐小武是否有附近两个安置房小区的业主信息,徐小武不假思索地就将自己手头的房源信息表给了吴小锦。房源信息表几经转手,包含业主姓名、电话、房号等在内的1130条公民个人信息被暴露在外,小区业主也从此深受电话骚扰之苦。瓯海区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案线索后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移送至瓯海区检察院。

“仅去年一年,我院受理的房地产相关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就有40余件,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庞大,共涵盖全市楼盘百余个,公民个人信息40余万条……涉案人员除房地产从业人员、房产中介外,还涉及物业管理、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关联性行业。”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检察官陈礼仪介绍道。

经查,因房地产相关领域从业人员、行业协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不深,认为交换公民个人信息“无关紧要”,而相关房地产销售部门、经纪机构也未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内部管理制度,这才导致多名从业人员“处于违法犯罪状态而不自知”。

如何增强相关从业人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意识,推动重塑房地产、经纪机构等行业的个人信息保护内控机制?



2024年8月16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向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送达检察建议。

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第一时间收集整理并编写了《数据资源典型案例选编》,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送达相关企业,为企业提供决策参考和案例警示;检察官利用房产从业人员内部培训的机会,送法入企,开展主题为“房企客户个人信息保护和犯罪预防”的专题讲座;检察室主动对接温州市两家大型家具建材市场负责人,通过上门普法,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知识普及到每个商户。



2024年8月22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某建材企业负责人到数安港企检服务中心进行法律咨询,数据资源检察室检察官对其释法说理。

2023年9月21日,一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在数安港召开,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邀请了近20个部门和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会,深度讨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治理问题。

“除了普法宣传以外,还要加快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监管职责。”会上,瓯海区综合执法局法制科相关负责人的建议与检察机关的想法不谋而合。

要想真正实现“共治”,行刑反向衔接必不可少。该院向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此时,徐小武的案件也有了定论。由于徐小武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良好,2023年3月16日,该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执法机关,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预防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必须深化源头治理。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多次与温州市房地产经纪协会沟通对接,引导其制定并出台了《房地产经纪服务中客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房地产经纪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客户个人信息处理及保护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为行业经营树起了“风向标”。同时,推动重点企业制定《企业内部数据管理规定》,向涉案“重灾区”的职工发放了《个人信息涉罪风险提示单》,一个“个人自律、企业管理、行业引导、行刑衔接”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大格局逐渐形成。

数据合规

统筹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

数据类刑事案件可能侵犯企业数据财产权益、公民数据人格权益,若数据跨境,更关乎国家数据主权乃至国家安全。因此,数据合规不仅是保护个人隐私的坚固屏障,更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石。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系列案件的办理给了检察官新的启发和思考,“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全面禁止电话营销会对房地产及关联行业造成较大的影响,但相关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又不容小觑,在加强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的同时,我们还能做什么?”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检察官们不断掀起“头脑风暴”。

做好数据合规势在必行。检察官在研究大量互联网个人信息获取机制和营销手段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数据合规中的深度应用。经调查研究,2023年8月至12月,该院分别向温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等四大行业协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出了5份检察建议,内容聚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及深化行业源头治理,并将检察建议抄送数安港。

在制发检察建议过程中,该院检察官除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外,还吸收和借鉴了网约车隐私拨号技术,针对性地提出了“商业隐私拨号”的解决方案供企业参考。

入驻数安港的一家“数据龙头企业”对此深感兴趣,与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的产品经理、技术总监、合规顾问等团队5人,专程到该院征求传统商业营销匿名拨号的框架设计思路,检察官与相关企业就个人信息匿名和去标识化、防止骚扰电话营销规则、人工拨号与机器人拨号结合等法律规范和现实需求问题进行了探讨。此后,该企业联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5家单位,开发了“数字人外呼”产品,现已通过合规论证上线试运行。

“‘数字人外呼’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将手机号码转换为匿名ID,使公民个人信息匿名化、去标识化,既能帮助企业通过用户画像开展营销,又能有效避免数量庞大的电话营销人员涉罪,在房产数据价值发挥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实现了平衡。”该院副检察长潘标标介绍说。

这只是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充分利用检察职能,服务数安港工作、护航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缩影。

温州以争当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探路者”为己任,迈出了先行先试的步伐。该院立足职能,靠前服务,积极参与数安港建设,建立检察长和数安港重点骨干企业挂钩联系机制,及时了解各大科技企业法治需求。同时还建立数安港企业专家参与检察工作机制,邀请浙江省大数据联合计算中心技术与合规专家参与检察听证会、座谈会、报告会,全面深化检企合作。

“我们立足司法办案推动做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理工作,在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流通使用价值权衡、数据产权制度设置、公共数据使用边界、个人信息的认定与识别等方面开展调研,强化数据资源法治保护研究,努力为数据资源保护提供温州经验,贡献检察力量。”潘标标说,这既是数据资源检察室成立之初的目标定位,也是一直努力的方向。

综合履职

推进数据产业知产保护

与网络生态治理

据悉,数据资源检察室除统一履行辖区内涉数据资源(包括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外,对信息网络领域的相关案件也有专门管辖权。今年上半年,检察室就办理了一起新型信息网络数据犯罪案件。

2020年,待业在家的刘小莫无意中加入了一个优惠分享群,群内的网友热火朝天地讨论如何用优惠券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经研究,刘小莫发现他们使用的是一个外挂软件。使用该软件可以突破平台账号登录的风控系统,成功“伪装”成新人用户后,使用优惠券和新人红包批量购买商品“薅”平台的“羊毛”。截至案发,刘小莫已在平台下单数千单,造成平台经济损失5万多元。然而,刘小莫只是众多使用者之一,该软件的开发者将软件及教程挂到网上售卖,甚至发展了多级代理帮助推广,严重损害平台的合法权益。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依法引导侦查,准确定性,查明相关利益链条。最终,软件开发者吴小宏、使用者刘小莫分别被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和诈骗罪被法院定罪处罚。

直播平台乱象也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8月,该院受理了一起“网络水军”团队制造虚假直播流量的案件。团伙成员之一麻某某在网上看到有人推荐给直播间“上人气”的赚钱方法,收益颇丰,决定也试一试。他购买了100多台手机设备,以亲属朋友的名义办理了10余条宽带,又从“号商”处购入了大量手机卡,架设了

“手机墙”。随后,又让弟弟麻某豪和朋友丁某某各自购入手机设备,在另一处出租房内搭建了“机房”。三人混迹在十余个“甩单群”(甩单即发布刷人气任务)中,一接到任务,就统筹分配两个“机房”的手机,利用群控软件或通过手工操作的方式进入直播间增加人气。经查,2023年3月至11月间,麻某某等三人共非法获利7.7万余元。今年9月18日,经该院提起公诉,瓯海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麻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麻某豪、丁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网络直播“流量造假”现象层出不穷,“网络水军”也逐渐呈现专业化、产业化趋势。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对危害网络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助力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在加强网络生态治理的同时,数据资源检察室也一体推进数据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今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一场“检察·平台·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三方共建活动在“云端”开展,参会的既有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的检察人员,也有来自大型电商平台、企业的公司法务、安全专员、维权打假专员。20余名参会人员针对数据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

这样的合作并非偶然。2023年6月,该院办理一起侵犯亚运会著作权案。刘某、卢某某等人未经杭州亚运会组委会许可,私自生产并在线上销售假冒亚运会吉祥物钥匙扣及立体摆件,被依法判处一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们在办理该案时,发现一些电商平台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精准推送商品,但其中的部分商家可能存在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的检察官在思索后作出判断。当年8月,该院以办理该案为契机,尝试由基层检察院向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开展涉亚运侵权商品专项清理、完善电商入驻协议、加强推送信息监控预警。

以此“结缘”,该企业集团邀请检察室参加亚运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双方建立起常态化工作协作和通报机制。

“数据资源检察室的前身是梧田检察室,对温州市两个区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有集中管辖权,在此基础上,数据资源检察室突出对电商平台、数据产业等核心领域的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通过检察履职,为数字经济创新提质赋能助力。”该院常务副检察长林一鸣说。

数字赋能

推动法律监督模式转型升级

数字检察是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数字检察发展路径,通过业务与技术融合,不断推动检察监督模式转型升级。

今年2月,该院在数据资源检察室设立法律监督大数据中心,组建专业化研究团队,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平台整合内部业务数据、外部调查数据、政府授权公共数据和互联网数据等资源,深度挖掘数据价值,让更多“沉睡数据”被充分激活和运用。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医保领域数据还有很大的挖掘空间。”该院数据资源检察室法律监督大数据中心专职从事检察技术工作的黄俊杰介绍说。

今年6月,该院办理了一起医保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朱某某(均为器官移植病人),利用医保管理漏洞,分别在温州多家医院重复就医,多开、虚开医保报销药品,并将药品以自付金额1.5倍至2倍的价格出售牟利。经查,黄某某、朱某某通过上述方式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报销金额分别达20万元、11万元以上。

“这很可能不是个例!”法律监督大数据中心的检察官了解到案情后,敏锐地觉察到医保基金流失的线索,遂立即开展立案监督。

黄俊杰发挥专业优势,利用语言编程的数据分析系统对从医保局调取的特病门诊数据进行结构化分析,按照金额大小、重点药品名称、重点病类、开药频次和间隔时间等要素生成文档,筛查出异常线索200余条。一条超量购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灰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经初步调查,丁某某、郑某某、胡某某等几十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患者,存在长期在不同医院重复开具抗排异药等多种药品的行为。今年5月17日,丁某某于同一天在温州多家医院开具药品“他克莫司胶囊”(抗排异药)3次。在4月15日至5月17日的一个月间,其开具抗排异药的金额高达2.9万余元,是单次开药最高金额的6.4倍。另外,还发现50余名患者存在开具同样功能的两种替代药的问题。经分析,2022年至2024年间,该50余名患者在开具其中一种抗排异药后又重复开具了另一种抗排异药品,金额高达500余万元。

截至今年10月22日,该院已立案监督62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5人,推动追回大量医保资金,并通过构建超量购药医保诈骗犯罪刑事检察类案监督模型,为全市检察系统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指引。

在该院的工作基础上,温州市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超量购药医保诈骗专项监督活动,筛选出异常线索180余条,推动整治“药农—药贩—医药机构”构成的“回流药”灰色产业链,一并打击线上线下违法交易渠道,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据悉,该院法律监督大数据中心还利用语言编程研发刑事审判监督规则系统,实现对刑事判决书的实时审查监督,现已获取监督线索近百条。相信在未来,法律监督与海量数据持续碰撞、相融,“1+1>2”的监督治理效果更将不断显现。

(文中涉案人员为化名)

(来源:检察日报·数字检察专刊 作者:范跃红 徐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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