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正在全国推广。DRG以西医的诊断和手术名称进行分组,目前还没有成熟的中医诊断分组器,中医诊疗病例只能进入非手术组,其支付标准远低于西医的手术组,无法体现中医特色操作及治疗的价值。同时,当前的DRG分组及成本计算规则无法体现中医治疗的真实成本,挫伤了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诊疗的积极性。
将疗效与医保支付挂钩
以对骨折的治疗为例。中医会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采用传统的手法复位、夹板固定等治疗方式,实现功能复位。与西医手术治疗相比,中医疗效没有明显差异,但中医传统疗法的收费项目价格较低,使用的检查、化验和药品较少,也不需要价格昂贵的钢板等手术内固定材料,医疗费用普遍低于西医手术组。但按照DRG分组规则,中医治疗骨折只能进入DRG非手术组,支付标准远低于西医手术组,这就产生了“同病、同效、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可能会诱导医疗机构倾向于开展更多的检查、治疗或减少中医疗法的使用,增加老百姓的就医负担的同时,也不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为促进医保支付与治疗结果相挂钩,建立有利于改善服务质量、控制医疗费用的激励机制,“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应运而生。2021年,浙江省医保局为支持中医发展,对与西医具有相同疗效的中医传统技术予以政策倾斜,形成以中医治疗难易程度、疗效价值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机制。兰溪市作为浙江省首个试点地区,遴选桡骨远端骨折等10个骨科病种,实施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
浙江省对以中医药治疗为主的病种进行差值补偿,是基于需求侧患者端的支付改革,是对DRG付费办法的完善,其基本思路是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即同一病种,采用中医疗法若能达到与西医手术相同的疗效,则参照DRG的西医手术组标准按比例支付。
如,医疗机构对骨折病例实施中医疗法后,只要骨折局部肿胀减轻、疼痛缓解,X线片复查达到功能复位或解剖复位标准,即可达到出院标准。医保则按照同病同效同价的支付原则,以手术组基准点数的75%来确定基准点数。这样的支付方式不仅为医保节省了25%的支出,也能让医院通过开展中医服务获得合理的医保支付。
患者少花钱 中医得发展
在各级医保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兰溪市改革试点工作迅速推进。改革当年,全市完成相关病种中医治疗214例,结算金额达135.91万元。患者不用手术,医保报销比例不受影响,人均自费费用减少近6000元,医疗机构相关病种实现了医保结余,取得了“患者少花钱、医院增收入、医保减支出、中医得发展”的多方共赢成效。其中,兰溪市人民医院的做法具有代表性。
兰溪市人民医院是县域内唯一一家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该院骨科是区域内创伤骨科的治疗中心,有脊柱、创伤、关节、手足外科、疼痛、康复6个亚专科,年均收治病人4300多人次,年均手术量近2500多台。医院相关科室在确保医疗质量和疗效不降低的前提下,以“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为契机推广中西医联合治疗,发挥医院资源优势和中医传统诊疗特色,满足群众需求。
为推动改革落地,医院临床科室组建“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工作指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骨科主任担任组长,骨科护士长担任副组长,医保办、医务科、骨科、中医科、疼痛和康复科等部门人员担任组员。该小组主要负责政策解读、制定院内考核办法和奖励标准等工作,确保相关改革在医院平稳落地。同时,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还组织开展病例联合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医病案管理,为建立适合中医病种的医保付费管理体系做好数据准备。
随着医保信息化治理的推进,“按疗效价值付费”在操作层面和技术层面将更加完善。下一步,兰溪市人民医院将在市纪委指导下,在规范基金监管、推进清廉医保和清廉医院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探索中医循证与医保付费结合的有效路径。
文:浙江省兰溪市人民医院 周丽芳 孙里杨 何雅娟
编辑:姜天一 于梦非
校对:杨真宇
审核:徐秉楠 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