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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庭 | 东阿法庭 打造辖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
2023-03-10 09:18  浏览:510  搜索引擎搜索“混灰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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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 赵传秀

千里波涛,曲折萦绕;生灵繁衍,文明灿烂。浩荡黄河流过泰山西翼,滋养了黄河东岸的千年古县——山东省平阴县,赋予了这里丰富的自然资源、深厚的文化底蕴、踏实的人文性格。


山东省平阴县人民法院东阿人民法庭干警们在黄河滩上举办党团活动日

平阴县是黄河流经济南的第一站。为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平阴县人民法院东阿人民法庭为自己确立了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样板——“法治润黄河”的职责使命,守卫母亲河的长久安澜。

筑牢生态文明绿色屏障

“没想到在自己承包的地里挖土卖,竟然违法了!”这是近日发生在孙某身上的一件事。起初,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因为什么违法?

孙某是平阴县洪范池镇东池村村民,承包的土地就在黄河边。听说地里的土能卖钱,孙某便与平阴县城高某签订《购土协议》。双方约定:由孙某向高某售卖自其承包地内挖出的种植土,每车60元,定金1万元;如购土不成,双倍返还定金。协议订立后,高某依约向孙某支付了定金。

一车车土被装上车运走,孙某盘算着这笔“买卖”能赚不少。运到第16车时,平阴县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当即赶来制止其违法行为。其后,孙某通过微信返还高某5000元。高某要求孙某按照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未果,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东阿法庭经审理认为,《购土协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孙某虽然对土地享有合法的经营使用权,但土壤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挖掘售卖承包地上的种植土壤。故法院对高某要求孙某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判决孙某因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拿到判决书,孙某表示,没有考虑到自己的行为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将立即修复地貌,弥补过错。

类似违法行为极易破坏地表植被,引发水土流失,影响生态平衡,长此以往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且不可逆的后果。2021年1月28日,平阴法院依托东阿法庭设立环境资源黄河审判法庭,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由刑庭、民庭、行政庭专业法官组成,实行“三合一”审判机制,形成了公正高效审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工作合力。

“河湖治理并非一日之功,必须久久为功、持续发力。现在有了司法助力,我们有信心为居民们打造一个‘水清、景美、岸绿、河畅、宜居’的生活环境。”法庭所处的榆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付强如是说。

修复生态是重中之重

近年来,人民法院大力护佑绿水青山,向非法开采山体等行为“敲重锤”,但还是有个别心存侥幸的人一次次触犯法律底线。

贾某承包了村里土地整治项目,听朋友说开采山石能赚钱,便伙同“好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前提下,做起了非法开采山石的“买卖”,造成距离黄河一公里远的平阴县锦水街道办事处毕海洋村南的山体损坏,岩石裸露,土地和植被受损。经鉴定,山体修复所需费用高达92.6万元。

平阴县人民检察院以贾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判决贾某等人对被破坏的山体进行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评估鉴定验收费用。

东阿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矿石,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对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未退缴部分继续追缴。同时,责令被告人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对损坏的山体按修复治理方案进行修复,若不修复,则承担修复费用92.6万元;山体修复治理的评估验收费用,由被告人共同承担。

一审判决作出后,贾某等人提起上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被告人依法履行了山体修复责任并通过了验收,效果良好。”平阴法院副院长张吉奎表示,环境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一罚了之、一诉了之,而是让生态得到修复,将破坏的环境修复好才是重中之重。

据介绍,2022年5月23日,东阿法庭联合当地检察机关、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举行了环境生态修复基地揭牌仪式。

东阿法庭庭长朱斌说:“环境生态修复基地作为生态修复示范区,以生态修复补偿为中心,集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旨在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者进行惩治,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行刑衔接、社会治理有机结合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朱斌表示,东阿法庭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联动机制功能,深入推进环境资源司法体制机制创新。对在办理涉及黄河流域环资类案件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将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做好司法保障工作。

多措并举“治未病”

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政策中,第一条便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先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办法。为达到“治未病”的效果,东阿法庭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线下,干警们根据当地特点及可能存在的法律盲区,将精心准备的民法典和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法官们不仅将民法典中的常用法条进行了整理归纳,还配上插图,方便大家理解。在环境法治宣传单上,保护黄河的重要性也写得明明白白。

线上,东阿法庭推出普法剧场《小曹释法》和普法短视频《平法微课堂》,以案释法宣传法律法规。节目从小切口出发,阐释了保卫黄河的法治大道理。

“多阵地”共同发声,促进法律知识从老百姓的“指尖”走进“心尖”,使尊重法律、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更好地达到了“预防为主”的目的。平阴法院院长刘学宽表示,今后,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管理、更强自觉,加强当地生态保护,全力保障母亲河长久安澜和“沿黄”人民幸福安康。

本期封面及目录





《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0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13期

编辑/孙敏


发布人:0049****    IP:120.230.87.***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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