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夏杰带来一份提案,建议尽快建立和完善托育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保障托育人员合法权益,多渠道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
夏杰说,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九部分“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中明确提出“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生育系统性支持的高度重视,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为生育提供支持。促进托育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建设,有助于提升托育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推动优化生育环境,将更好地为广大妇女及家庭消除后顾之忧,对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一些机构围绕我国托育人员队伍开展了诸多研究。2019年5~10月,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的调研发现,我国托育人员队伍建设存在诸多困境和瓶颈。2019~2022年,中国儿童中心在《全国托育服务机构质量评估标准研究》项目调研过程中,通过对全国6省市37所托育机构的实地调研及与地方相关部门管理者、一线托育机构负责人、托育人员的座谈,也发现托育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突出困难:缺乏准入资质,从业人员不足,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学科建设缺位,人才培养难、晋升和留人难。
针对托育人员数量匮乏、培养体系尚未建立、激励机制不足、职业晋升机制也尚未明确等问题,夏杰建议:
把好入口关,尽快建立和完善托育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研制出台托育人员准入标准。国家托育机构主责管理部门应尽快推动研制托育人员资格准入的标准、条件、程序与退出机制,对合格托育人员应当具备的任职标准和专业素养等进行统一要求。
依法保障托育人员合法权益,提高队伍稳定性。要尽快落实托育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托育人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建立托育人员工资长效增长机制,探索推动充分体现托育人员价值的分配激励制度,提高职业吸引力。落实托育人员社会保障机制,通过专项投入、以奖代补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支持托育机构为托育人员缴纳足额的“五险一金”。研究制定婴幼儿托育人员职称评定或岗位晋升制度,为托育人员职业发展畅通渠道,提高托育人员工作积极性,增强托育人员的从业荣誉感,切实提高队伍稳定性。
多渠道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拓宽托育人员补充渠道。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培养、专兼职聘用等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托育机构从业人员;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展面向重点人群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支持有照护经验的女性、转岗职工等从事托育服务行业;加强对家庭照养人科学照护支持与指导,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充分挖掘事业单位、机关、高校等公办性质单位的托育机构力量开展培养培训工作;已经开展托育服务具备经验的托育机构,开放其参与托育服务人才培养的渠道,并给予政策、经费支持。依托优质托育机构,建立托育服务实训基地,强化托育服务人才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和实操性;设立托育人员建设专项,支持托育机构师资职业能力提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家指导、教研、课题研究等专业发展工作;加强人员队伍师德素养,打造一支师德素养高、业务能力过硬的托育人才队伍。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耿兴敏
编辑/刘斌
审签/侯晓然
监制/周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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