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王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毕生龙
“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彰显检察担当
“对待冤错案件的态度,考验着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与法治担当。检察机关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追责问责,值得肯定。”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贵德县河东乡王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毕生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说,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组织排查2018年以来再审改判的325件刑事错案,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严肃态度,对551名检察人员追责问责。
在毕生龙代表看来,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这既是对个案的重视,也是对检察机关公信负责。检察机关这种紧盯问题不放,把责任落实到位的做法,体现了勇于自我革命的责任担当。
“报告中说‘每一起冤错案件,检察机关都难辞其咎’,这种刀刃向内的自我加压,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毕生龙代表说,司法机关是专业性很强的业务机关,这种坦诚地直面问题的态度值得肯定,也值得学习。
“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有权必有责、违规违法办案必然要承担责任已成为共识,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我看到这个共识已经转化为实践。有了这样的落实之举,相信检察办案会越来越好。”毕生龙代表告诉记者。
(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中国两会特刊 作者: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