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吕忠梅
我曾经担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负责社法委的日常工作。
我从北大法律系毕业后,担任过大学法学院教师、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是地道的法律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有幸以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学者身份参与其中,深知民法典七编1260条背后的专业法律思维。在全国政协开展的委员读书活动中,社法委开设了“学习民法典”读书群,组织全体政协委员“读典”。我作为社法委读书活动的牵头人,承担着组织导读人从法律人的角度向没有法律背景的委员和社会公众讲好民法典故事的责任。为了把民法典条文所蕴含的法律精神、法律逻辑说清楚,我以“委员说法”的形式,每周推送一篇如《谈谈法、律、法律》《为何要规定所有权?》《你的姓名谁做主》《自杀违法吗?》的小文章,用社会生活的常理讲民法典故事、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解析民法典条文。不曾想,这些文章在委员的读书群中受到热烈欢迎和普遍好评,还外溢到社会公众之中广为传播。在大家的鼓励下,我将这些文章集结起来并请中央美院的李帆教授做了插画,出版了《话里画外民法典》这本“小书”。
这是我作为政协委员履职的成果,也是法律人通过写“小书”普法的有益尝试。
来源:人民法院报
记者:丁珈丨 编辑: 侯洁林 蔡云帆 白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