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坑时是倒霉认栽息事宁人还是说个分明,以理服人?
我一直知道自己不擅长与人相处,爱较真,受不得委屈。若是在人际关系中受了委屈,总喜欢把事情一桩桩一件件摆出来,然后说:你看,我确实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坚信摆事实,讲道理,坚信公平或者道理或者法律能解决一切事情。但今天发生的一件事,终于让我明白,事实or公平 并不能解决问题,生活中可能更多的事需要低头。其实过往可能已经发生过很多类似的事情,只是都没能让我明白。写到此处,忽然想起小学一个低矮的楼梯过道下层写着的一句话:人生如此,该低头时就低头。此刻才真正明白,人在生活中总是要低头的,不论有没有道理。
事情其实是个小事,家里购买的桶装矿泉水并代为零售。某次送水后,在取一桶水时发现有漏水,打开封纸,发现封纸包裹处的桶把有漏水,然后再厂商再次送水的时候提出调换,但厂商拒不调换。双方几番理论后,都未能达成一致,最后厂商开车离开,不再给送水。
无疑,这是个两败俱伤的局面。
厂商失去了一个客户,(不过显然是个小客户,他不太在乎),但最起码,开车往返的油费以及在这个过程中浪费的时间,应该大于一个桶30元的成本。
商家少了一项经营业务,且有一堆空桶难以处理,且有一个破桶。其实在这个过程中,商家可能会有几种选择,最终的结果都比这个好:
1.认下这个烂桶,继续经营。就当丢了30元钱。
2.在交涉的过程中多说几句好话,或者恳求厂商,而非坚持自己的道理。也许厂商衡量利弊后会进行调换。
3.无需争辩,掩饰桶上的缺陷,在使用过程中将该桶重新流入市场。
这3种方法,其实哪一种的结果都比现在好,但厂家选择了最笨的一种:
一是没有掩饰桶有缺陷,直言告诉厂家此桶有问题;二是不想认下不属于自己的问题,觉得自己问心无愧。
但最真实的做法换来的确是最糟糕的结果,可见真实未必会换来好的结果。有理有据不见得能以理服人。想必厂商对桶如何烂的心理有数,只是自己不想付出这个成本,希望有人可以吃下这个哑巴亏罢了。
我在争辩的过程中,总是在想如何摆事实讲道理让厂商知道,这个桶确实是在送的过程中就烂的,而非人为破坏。但其实厂商并不在乎这个过程,也不在乎事实,他只反复强调一条,他看到的桶是烂的,所以他不会回收。他不在乎那桶水是否运送过来就是烂的。
这也让我明白,事实或者道理在这件事中其实无足轻重,理不能服人,能服人的是利罢了。
这也让我意识到,为什么我觉得自己能言善辩,口齿清晰,有理有据,但在与人交流的过程中却总是感到诸般不顺。总觉得自己能以理服人,但却说服不了任何人,因为在这个过程中,道理并不重要,事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符合各方的利益。只有符合当事人利益的道理才会被当事人所支持。
所以,做人不要太较真,该低头时就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