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新实践
安阳法院
“庭审现场”变身“法治课堂”
11月25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邀请辖区部分中学20余名师生旁听一起盗窃案庭审,“零距离”学习法律知识,“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同学们互动交流,就同学们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教育引导同学们要清醒认识犯罪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影响等,并勉励同学们要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学生。近年来,安阳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展旁听庭审、模拟法庭、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文/黄宪伟 靳庆霞)
连城法院
党建共建齐联动 巡林防火护生态
11月19日,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联合连城邱家山国有林场开展“党建共建齐联动·巡林防火护生态”主题党日活动。党员们共同参观了邱家山林场生态联勤警务站,学习处突防护技能,并前往邱家山林场上堡管护区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开展巡林防火工作。
自共建以来,双方以党建引领为抓手,以“主题党日+”为载体,共同开展了稀有植物物种保护、固碳护碳增碳、补植复绿等活动,共同推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异地修复和司法绿碳基地建设等工作,致力于打造“党建引领、林长警长加持、司法绿碳、四源共治”的生态保护示范样板,取得了良好成效。(文/陈立烽 吴松)
红兴隆法院
“面对面”问需于企 零距离“诊脉开方”
近日,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深入开展“访企问需”活动,通过“走访+普法”的方式,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走访过程中,法院干警深入细致地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发展态势及司法需求,针对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现场给予解答,强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的重要性,就企业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法律建议,引导企业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走访过程中,法院干警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介绍了红兴隆法院开展的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企业负责人对红兴隆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采取的务实举措给予肯定,并围绕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司法需求及实际案例进行了交流。(供稿:红兴隆法院)
瑞安法院
为留守儿童送去“爱心大礼包”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走进留守儿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为孩子们送去温暖与关爱。
活动开展前,干警们在院内进行了动员并成功收集到了包括衣物、文具在内的多种物资。活动中,干警们与留守儿童亲切交流,深入了解孩子们的生活、学习状况,并用简明直观的方式向孩子们讲授如何有效预防校园欺凌、防止网络沉迷等内容,引导孩子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在交流的同时,干警们将收集到的“爱心大礼包”赠送给孩子们,鼓励孩子们要时刻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走稳走好人生之路。(文/徐以诺)
历下法院
打造“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联合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齐鲁公证处等部门,在全国率先推出不动产“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实现了查封不动产自行处置过户。
“带封过户”是指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被查封的不动产,由公证处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购房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购房人将购房款提存至公证处账户,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解封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先办理过户手续,再进行解封,最后公证处将购房款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将剩余款项支付给被执行人。(文/时光)
垫江法院
“四法庭一支部”做实法庭党建工作
日前,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积极落实“支部建在庭上”工作要求,辖区澄溪、周嘉、坪山、高安四个人民法庭联合成立一个人民法庭党支部,以党建统一凝聚工作合力,以打造“‘澄’心‘周’到,‘坪’讼‘安’民”特色党建品牌为抓手,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决心气力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深入实施“我是党员,有事找我”“村社吹哨,党员报到”“多方聚力,多元共治”“服务大局,促进治理”等行动工程,促推基层党建质量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服务全面优化、党员干警素能全面提高。据悉,垫江法院人民法庭党支部累计获得1次新华社专题报道、1次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推介,获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优秀党建品牌,并被命名为重庆市“青年文明号”。(文/潘枝峰)
阎良法院
法治伴成长 同心护未来
11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联合该区武屯镇三义小学开展了一场以“拒绝校园霸凌,法律护航成长”为主题的法治进校园活动。11名学生化身为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参与到一起以校园欺凌为背景的故意伤害案件“模拟法庭”活动中。随后,法官以“模拟法庭”审理的故意伤害案为引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讲解案件中体现的法律常识,并鼓励同学们将所学法律知识分享给身边人。近年来,阎良法院始终坚持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庭开放日”普法宣传活动,坚持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校内校外双向延伸,以“法苑·青语”普法宣讲团为抓手,持续擦亮“‘关爱·护航’少年法庭”这一少年审判的“金字”招牌。(供稿:阎良法院)
喀什法院
打造涉外民商事纠纷化解“优选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工作人员利用诉前调解程序,通过远程视频方式线上调解一起案件,不到1个小时,双方当事人便达成调解协议。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喀什片区揭牌成立后,经开区法庭分别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喀什法院与广东省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以及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及其分院签订的《合作协议》。一方面,试行涉外民商事纠纷委托调解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喀什片区适宜委托调解的涉外民商事纠纷,启动非诉调解程序,实行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或诉中邀请调解;同时,建立“域外法查明直通车”,将查明系统纳入法庭数字化建设。另一方面,对诉前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协调适当降低仲裁受理费,向当事人释明商事仲裁优势,拓展商事纠纷解决渠道。(文/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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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6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