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90万现金
男主人一点也不着急
还嘱咐亲戚不要声张不要报警
此事究竟有何隐情?
谁偷了他家里的90万元
破碎的玻璃、剪断的防盗网、撬开的门锁、窗台的血迹、地面上散乱的烟头……在一幢楼房的二楼房间,无处不透露着被入室盗窃的感觉。但民警仔细勘查后,又觉得透着古怪:防盗网似乎是从里往外剪开的,正常入室盗窃应是从外往里剪啊,难道是熟人作案?
更奇怪的是,声称丢了90万元现金的男主人一点也不着急,在当地公安动用不少警力,连大年初一都忙着排查附近嫌疑人的情况下,他对案情的进展竟然没有问过一句。此事有何隐情?究竟谁偷了他家里的90万元?
从民警最初的现场勘验情况看,房屋的窗户被破坏,窗台上还有血迹,确实有被盗的痕迹。(来源:资料图片)
90万元现金被盗
2023年1月14日,离大年三十仅有一周时间,作为江西省的劳务输出大县修水县,大批外出务工人员开始返乡,乡村街道都变得熙熙攘攘。
当天,修水县公安局某派出所却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张全严称自己五弟家门窗被破坏,可能被入室盗窃了。警方迅速赶往现场,经初步勘查,现场确实有门窗被破坏的痕迹,但这家人究竟丢了哪些东西,还得等主人回来才能确认。
这家主人叫张全法,平时在广东经营一家电子厂,生意不错。1月15日下午,张全法赶回修水后告诉警方,之前放在家里的90万元现金不见了。
90万元现金被盗?这一情况引起了当地警方重视。1月16日一大早,修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派民警前往现场勘查。
案发地是修水县的一处村庄,被盗的是一幢二层砖混结构楼房,案发现场位于二楼,二楼大门朝北而开,为全封闭式防盗门。民警在现场发现门口有三枚烟头、一个烟盒和打火机,地面上有锁芯片和一处撬压痕,卧室窗户窗框、锁扣上有疑似血迹,卧室窗外防盗网上有一处撬压痕,窗户的台沿上可见鞋印。
民警也发现一些蹊跷,比如,用老虎钳剪开的防盗网,从被切开的痕迹看,有点像从里往外剪开的,不像正常的入室盗窃。嫌疑人似乎是一个生手,因为但凡有点侦查思维的人,也不会在门口留烟头,更不会留血迹。特别是地上扔的几个烟头和烟盒,让人感觉到作案人在盗窃时很紧张。
民警认真分析后,认为作案者盗窃手法生疏,但对这些人家有一定了解,专挑没有人在家的时候进行盗窃,很可能是附近的人或熟悉的人所为。
1月17日,公安机关结合现场勘查及被害人笔录决定立案侦查。
为何在家里放置巨额现金
张全法家房子装修并不豪华,看起来也不像“土豪家庭”,为什么要在家里放置这么多现金呢?民警对90万现金失窃这件事有些怀疑。
由于90万元已经达到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民警多次向张全法核实是否真的被盗了90万元,也依法告知张全法不要报假案,不然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被盗这件事,张全法言之凿凿。
张全法于1977年出生在修水,张家里有五兄弟,老大张中泉、老二张林泉、老三张全严、老四张全进,张全法是老五。张全法小的时候,家庭条件不好,从高中到大学的学费、生活费,几乎都是几位哥哥你一百我二百给他凑出来的。2001年大学毕业后,张全法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赚钱还哥哥们的学费。
“哥哥们赚钱不容易,要尽早还给他们。”他在心里暗暗发誓。
毕业后,张全法到广东找工作,遇到了现在的妻子吴晓燕。他和妻子开了一家公司,经营电子体温计的研发、生产,吴晓燕的弟弟是法人代表,张全法负责技术,吴晓燕负责公司的财务以及采购。
尽管长期在外地工作,张全法并没有和哥哥们生疏。自2012年张全法和吴晓燕一起创业以来,张全法的几个哥哥和侄子都相继加入该公司,并占有一定份额的公司股份。2020年,疫情期间,公司所经营的体温计生意迅速发展起来,赚了一大笔钱。
到了2021年,很多客户给公司结清了账款。做财务的吴晓燕认为,平时公司要用现金发工资,需要大量现金备用,且考虑到当时银行政策,比如,取现一次性不能超过一定数额,银行卡转账也有限额等原因,夫妻俩就商量多取点现金放家里。
而吴晓燕想到可以把钱放在他们在修水老家的房子,那个房子因为很少回去住到处都是灰尘、蜘蛛网,她觉得即使有人进去也不会想到家中还存有现金或值钱的财物。
于是,夫妻俩多次通过两人的银行卡、公司账户等取现90多万元,并于2022年1月27日用箱子装着钱,送回修水县家中。
张全法将这些钱分成40万元和50万元两份,用塑料袋装好后放在了两间房里,一份用棉袄包好放在卧室的衣柜里,另一份放在书房的书柜里,书柜摆满书将钱挡住。将房间的所有门窗锁好后,夫妻俩就外出做生意去了。
2022年7月,夫妻俩带着孩子去江西庐山旅游,顺便回了一趟老家,还特意去确认过钱还在。一直到2023年案发前,夫妻俩就再也没有回过修水。
侄子打扫卫生时发现五叔家被盗
最先发现张全法家被盗的,是老大张中泉的儿子张志达。张志达在张全法的工厂里上班,因为要过年提前几天回到修水。平时张全法一家都在外地,家里钥匙都交由张中泉保管。张全法就让张志达回家后取了钥匙去他们家先帮忙把卫生打扫一下。于是2023年1月13日下午,张志达到张全法家打扫卫生,一楼打扫好后,他一上二楼就发现,正对着楼梯的房间门锁被撬了。
张志达用手试了一下门把手,门打不开,他再去其他房间门口看,发现有房间的窗户玻璃被打碎了一个洞,但是窗子是关好的,窗外面的防盗网被剪断了。另外,这间房屋的衣柜门被推开了,还有另一间作为书房的房屋里,书橱门也被打开了,一堆书被扔在地上。
“很明显是家里进贼了。”张志达立刻将撬了的门锁、打碎了的玻璃、剪断的防盗网拍照,用微信发给了张全法,并语音告诉他,他家被盗了。
张全法那边也立即打来电话询问具体情况,并嘱咐张志达先不要将此事告诉别人。对于五叔张全法的叮嘱,张志达理解为,这是五叔家的私事,不宜让邻居们知道,所以就只将此事告诉了父亲张中泉。
1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一直惦记张全法家被盗一事的张中泉觉得还是应该去张全法家看一下,在去的路上,经过老三张全严家和老四张全进家,他就叫上这两家的人一起过去。
当时到现场的人,有张中泉、张志达夫妻、张全严夫妻和他们的儿子张日升,还有张全进夫妻和女儿张小雨,共9人。就在大家讨论现场情况时,老三张全严打电话报警了。
难道是报警人“贼喊捉贼”
从警方现场勘查结果来看,遗留的烟头和窗台上的血迹成了破案的关键。为此,公安机关多次向张全法及其家属进行询问调查,并将现场提取到的烟头、血迹以及张全法及其家属的DNA样本送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比对。
不管是张全法一大家子人还是公安机关,都没能过上一个好年。在案发后,张全法和几个哥哥、侄子都前后返回了广东工厂上班。为侦破张全法家被盗案,修水县公安局民警连大年初一都没有休息,连续工作,泡面吃了好几天,往来九江、修水无数趟,多次来到村里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并抽取了大量附近村民血液作比对,跑遍好几个村。
即便是在过春节的那几天,村民们总能看到几辆警车停在村里,很多警察在调查,一时间村里议论纷纷,人心惶惶。其间,张全法还发信息给民警,提供了6个可疑人员姓名,这里面不仅有村里有赌博习惯的村民,还有附近的邻居,这些名单都是他们兄弟在一块讨论时提出来的怀疑对象,张全法还交代民警一定要对这些人进行重点排查。
但比对的结果令人大吃一惊——老三张全严的小儿子张日升的DNA与现场血迹有重合。公安机关通过技术手段比对,认为张全严有重大嫌疑(因张全严在张全法的公司里打工,案发后很快就返回广东上班,民警未抽到他的血)。而且,现场有好几个烟头,张全法一家子人却没有抽烟习惯。在众人印象里,只有老三张全严的大儿子张伍是抽烟的。
但张全严是这起案件的报警人,也是最早导致案发的人,会是“贼喊捉贼”吗?带着疑问,民警们立即启程,前往广东对张全严进行调查。
兄弟俩坦白真相
1月25日,张全法夫妻返回广东。
2月3日,修水县公安局民警抵达广东,找张全法和张全严去当地派出所谈话,谈话持续到傍晚,随后张全法一个人回到公司。
见张全法独自回来,吴晓燕就问他:“三哥去哪儿了?”张全法回答说:“三哥被修水的警察带走了。”
“莫非是老公家的亲人偷了钱?三哥的儿子张伍是会抽烟的,现场还有好几个烟头,难道是张伍偷了我家的钱?”吴晓燕暗自揣测,但看到张全法整天一副心情不好的样子,她也不好多问。
没想到,到了晚上,张全法突然主动向吴晓燕坦白了真相:“你不要生气啊,咱们家里的那90万元,是我叫二哥拿走的。”
得知真相的吴晓燕震惊了半晌,一晚上都没有睡好。
2月4日,张全法就与同在广东自己公司工作的二哥张林泉一起返回修水,到公安局民警坦白了真相:那90万元,是张全法让张林泉拿走的,并让他伪造了入室盗窃现场。
老二家中困难,老五尽力帮衬
作为家中最小的兄弟,张全法从小得到四位哥哥的照顾,特别是二哥张林泉,打小就特别疼他,有好吃的都要给他留一份,每次在他最需要零用钱时,二哥总会恰巧地给他几角几元钱。张全法对这份兄弟恩情铭记于心。
张全法毕业后发展得不错,但张林泉最近10多年却很不顺。早年间,他在外地打工,2018年开货车时出了车祸,损失了十几万元,后来开超市,也因为道路改迁,没多久超市就倒闭了。正发愁出路时,张林泉的妻子查出来得了乳腺癌,他又开始为给妻子看病奔忙。张林泉夫妻育有三名子女,大儿子张璋就在张全法的公司上班,两个小的还在读书,家里经济比较困难。
2021年底,张林泉带着妻子在广东治病,张全法考虑到他生活困难,就让他在自己的公司帮忙做饭,每月工资是3300元。
张林泉为给妻子治病,陆陆续续向张全法借了几十万元。他还了一部分钱,到2023年春节前还欠着30万元。
2016年开始,张林泉的大儿子张璋在张全法的公司上班,一个月工资是6000元钱,另外他在张全法的公司还有5%的股份。2021年,张璋要贷款买房结婚,为此找张全法借了20万元。到了2022年,张璋存够了20万元,原想尽早还给张全法,但考虑到提前还房贷能少还点利息,便商量着晚点还钱,张全法同意了。
而张林泉这边,还想向张全法再借100万左右,一是想帮张璋把房贷还清,二是继续为妻子治病。
不断发生的“意外”
打破了他的“小算盘”
这并不是个小数目。张全法觉得,如果是为给二嫂治病,钱是可以借的,但是要给张璋还房贷的话不合适。“二哥本身负担就重,孩子的事,就应该让孩子们自己去处理”。而且就算自己同意,张全法觉得吴晓燕是不会同意的。
后来,张林泉又多次跟张全法提了这件事,吴晓燕并未同意借钱。
张璋的婚期定在2022年10月。9月22日,考虑到二哥张林泉以前对自己的种种付出和感情,张全法心软了,就在公司里单独悄悄告诉他,自己将90万元分别放在老家书房的书柜里面和次卧的衣柜里。张璋结婚时,张林泉也要回老家的,可以顺便去自己家里拿钱。张全法还说,以后要是吴晓燕问起来,就说这笔钱被盗了,自己就好跟媳妇圆谎。
2022年10月2日,张璋在修水老家举行了婚礼。10月7日下午,张林泉先去张中泉家拿了张全法家的钥匙,在10月8日早上天刚亮时从大门进了张全法家中,直接到二楼拿到了钱。
按照与张全法商量好的办法,张林泉决定把现场伪造成被入室盗窃的样子。张林泉从房子后面爬上去,先从防盗网钻进房间,使用尖嘴钳在已经破裂了的窗玻璃上直接破了一个洞,再将玻璃窗打开进入房间,然后使用尖嘴钳将另外一间上锁的房门也撬坏,并在房间门口抽了三根烟,将烟头遗留在现场。在打开窗玻璃的时候,张林泉手指被扎出血,血迹遗留在了窗台上。
其实,张林泉平常并不抽烟。因为儿子刚举行完婚礼,他的口袋才揣了一盒烟。站在最亲近的五弟家门口,他的内心也很犹豫,他害怕此事暴露后会影响张全法夫妇的感情和家庭和谐,心里很是苦闷,连着抽了几根烟。但犹豫再三,还是按照张全法的主意把事情给办了。
办完此事后,张林泉放了55万元在家里,另外35万元带回了广东,并当面告知了张全法其已将钱款拿走。不过,由于张璋在2022年8月的时候还了一部分房贷,要想再还贷得等到2023年8月,所以这笔钱张林泉并没有实际使用,至案发时,90万元一分没动。
因为怕生病的妻子有心理负担,也想让儿子有一点还贷的压力和动力,张林泉想着,钱要等到最需要的时候再拿出来,所以这件事也从没跟妻子、儿子提过。
但“意外”总在不断发生。2023年1月13日,张志达打扫卫生时发现了“失窃”现场。他将现场照片发给张全法时,张全法正开车,旁边坐着的吴晓燕看到了张志达发来的微信。于是,一个真不知情、一个假装不知情的夫妻俩立刻给张志达打去电话,询问现场情况,并告诉他保护好现场。
张全法后来避开妻子单独打电话叮嘱张志达,不要告诉别人,不要报警。他心里想的是,这件事情只要能在老婆那里“圆过去”就可以了。
但张志达的理解是,“不要告诉周边邻居,并不是说连他亲哥都不能说啊,所以我告诉了我父亲,我父亲又告诉了我的其他叔叔婶婶和堂兄弟”。于是,事情的后续走向开始不受控制,老三张全严也报了警。
警方立案侦查后,整件事就成了“开弓没有回头箭”,张全法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做戏”。按照吴晓燕的意思,他只好把家里兄弟亲戚们讨论出的“可能作案的人”列出名单发给了民警,还差一点误导了公安机关侦查方向。
一个对“被盗”不上心的“事主”
不过,张全法和张林泉在修水县公安局坦白后,民警没有立即相信兄弟俩的话。这次的“坦白”是真的吗?有没有可能是张林泉真偷了钱,被张全法发现后,为了保护亲哥,他才谎称是借钱的呢?
经过仔细分析和调查,民警认为,兄弟俩所说借款的情况更加真实。第一个原因是,张全法对于报案这件事很消极,得知他家被盗的第一反应是不要声张,专门打电话告诉张志达不要报警。
第二个原因是,张全法对整件事都不上心。一般人家如果真的被偷了90万元,报警后,肯定会不断向民警询问破案进度,但是张全法在配合警方调查后没几天就回广东了,没再问过一句。
第三个原因是,公安机关认为张全严有作案嫌疑并把他带回修水期间,张全法没有主动问过一次,表现得过于平和,没有问过民警“你们为什么把我三哥带走了”“到底是不是他偷了钱”“怎么可能是我哥呢”这类话。综合考虑,民警觉得张全法让张林泉把90万元拿走这件事,双方事先都知情。
对于兄弟俩的坦白,民警既惊讶又气愤。一方面,警方在侦破该案上花费了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但张全法还曾试图误导公安侦查,拖延了很长时间才来坦白。另一方面,对于“入室盗窃”行为的认定,公安机关也产生了两种办案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张林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林泉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了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张全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他妻子所有的那部分财产无权处分,拿走这部分钱款的行为,应构成盗窃罪。
另一种意见认为,张林泉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涉案90万元现金系张全法夫妻共同共有,张全法对夫妻共有财产的无权处分行为,应由民事法律关系来评价,而不应当由刑法来处置。
因涉嫌盗窃犯罪,张林泉和张全法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并因为案情复杂,被延长了拘留时间。
焦急的吴晓燕对办案人员说,她很清楚,自1月14日报案到2月4日,这22天期间,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每天马不停蹄地取证、走访、排查、检测,她都看在眼里,她一直认为有公安民警的这种精神在,这笔钱早晚能找到、肯定能找到。
“但是在2月3日晚上,事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张全法认真地告诉我说,这是个误会,钱都在,没有丢。我知道情况后虽然非常气愤、不能理解,但最让我着急的是怎么跟警察解释,怎么对得起所有工作人员的辛苦付出!张全法从2月5日到公安局,直到2月12日还未回来。”吴晓燕说,这些天她一直处在紧张和担忧的状态中,不管对错,只要丈夫能平安健康地尽快回家,自己都会原谅他的。
“我丈夫不懂法律,不知道夫妻共同财产是不能随便支配的。他是把和兄弟们的手足情看得比任何感情都重要的人,就是因为他这种善良和懂得感恩的品德才吸引我的。”吴晓燕忍不住对办案人员落泪说。
吴晓燕向公安局提出了申请,希望张全法能得到所有工作人员的谅解,而且对于二哥张林泉因为生活中遭到的不顺,她也能谅解。她说,二嫂现在乳腺癌复发,正在化疗期间,一直都是二哥亲自照顾和陪同看病,希望看在他家庭特殊情况的份儿上,给予谅解。
检警合作,依法办案又顾全情理
在全面调查、梳理证据后,公安机关倾向于认为此案不宜认定为“盗窃”。
为了进一步查清案件,公安机关商请修水县检察院介入,就张林泉、张全法二人是否构成盗窃罪及是否涉嫌妨害司法犯罪提供办案意见。2月12日,修水县检察院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该案的定性。
修水县检察院检察官陈蒙佳向《方圆》记者介绍,会上形成了三种意见:
➜ 一是张林泉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张林泉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秘密手段窃取了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张全法对妻子所有的财产无权处分,指使并明知张全法盗窃,构成共犯。
➜ 二是张林泉、张全法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张林泉、张全法在主观上对90万元达成合意,此系借款,无非法占有目的。
➜ 三是涉案90万元现金系张全法夫妻共同共有,张全法系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分行为,其对涉案90万元中涉及妻子财产,系民事法律规范的无权处分行为。同时,张全法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活动。张全法故意提供作案涉嫌人员的名单,误导公安机关的取证方向,妨害了司法活动。但不构成刑事犯罪,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更为恰当。
最后经过讨论,赞成第二种意见的人员占多数。
2月13日,江西省修水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就此案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来源:资料图片)
2月13日,由公安机关牵头,公检再次召开联席会会商讨论。与会人员讨论认为,张林泉、张全法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一是张林泉、张全法主观上对90万元是具有借款的心理,无非法占有目的;二是涉案90万元现金系张全法夫妻共同所有,张全法系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处分行为,其对涉案90万元中涉及妻子财产系民事法律规范的无权处分行为,不应以刑法规范。因此,会议同意了检察机关的第二种意见。
2月14日,修水县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认为张林泉、张全法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公安机关立案理由不成立,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同日,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经历近一个月的煎熬与折磨,兄弟俩在走出看守所那一刻,终于如释重负,相视而笑。一大家子人也解开心结,重修旧好。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生“小案”
“本案被盗90万元现金,已达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且盗窃事实发生在两亲兄弟之间,案情虽简单,但若处理不当,不仅影响司法公信力,更会破坏兄弟之间的感情。”修水县检察院检察长苏仁泽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院在提前介入时,就坚决克服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等错误做法,坚持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使司法有温度、监督有尺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司法工作的信任感。
在苏仁泽看来,此案关键点有二:一是主观认定上,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该案中,老二张林泉系出于借款而非盗取老五张全法财物的目的,张全法由于害怕妻子吴晓燕不同意,提出让张林泉伪造盗窃现场的主意,从而导致了案件的发生,事后张林泉也将“取出”90万元现金的事告诉了张全法。由此可以得出,此案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二是被盗财物性质的认定上,涉案90万元属于张全法与妻子的共同财产,系二人共同共有,张全法将该笔现金借给张林泉系对其妻子所属份额的无权处分行为,应当由民事法律来规范评价。
“办案中,我们会遇到很多这样在罪与非罪之间界限模糊不清的案例,实践中,一些冤假错案也容易出现在此处。我们办的不是案件是别人的人生,不能让一个犯罪者逃脱应有的惩罚,也不能让一个无辜者承受不应有的伤害。”苏仁泽说。
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事关公平正义。“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要求检察人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努力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地得以实现,让冰冷的法律条文尽快地转化为温暖的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案件都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效果都要由人民群众来评判,面对是非曲直,检察人员应不回避、不含糊、不迁就,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通过优质高效办理这些案件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纪丙学
一起90万元现金“被盗”案,经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配合、察微析疑,查明竟是兄弟二人为避免妻子责怪自导自演的借款“闹剧”。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得以释放,案件得到圆满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实现公平正义,也要让公平正义更快更好地实现,还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这起案件的办理,对我们有几点启示:
一是查清案件事实、夯实证据是依法妥善办理案件的基础。证据是案件的基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厘清原委是前提和基础。如果案件事实不清、原委不明,证据漏洞百出,势必对案件处理和诉讼程序推进造成障碍。该案之所以得到妥善处理,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公安机关对案件开展了现场勘验检查、血迹物证提取、DNA比对、现场人员走访等大量的、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为案件处理奠定良好的事实、证据基础。
二是构建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是依法妥善办理案件的重要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警密切协作配合是必不可少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职能、分工虽有不同,但同属于“大控方”,都负有保障办案质效的职责与使命。检警关系中所体现的配合、制约、监督关系是有机统一的,都服务、服从于保障办案质效这一共同目的。这起案件办理中,在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重大分歧意见时,公安机关没有执意推进程序,而是积极商请检察机关介入,认真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检察机关也没有敷衍了事,认真阅卷,研究提出了意见建议。检警双方都本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开展了有效的配合协作。在形成意见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公安机关撤销了案件。正是本案中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才使得案件得到高质高效的办理。
三是准确把握犯罪的本质特征是依法妥善办理案件的根本。实践中,一定程度上存在只知刑法分则,不知刑法总则,只知犯罪构成,不知犯罪概念的现象。而有的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根本原因在于对犯罪的本质特征理解把握不准、机械司法,背离了人民群众朴素的正义感。犯罪的“三性”包括了严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司法办案中,必须牢牢把握犯罪“三性”。该案办理中,就存在对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无权处分,指使他人盗窃的,指使人与实行人均应构成盗窃罪的意见。但该案的实质在于,是指使人担心妻子责怪,将钱借给实行人亦即自己哥哥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规定,虽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妥处理行为,但显然不应用刑罚的手段规制。至于二人导演的盗窃“假案”,浪费了司法资源,月余的刑事拘留时间,也足以使之接受了“教训”“惩罚”。
法律和老百姓的朴素正义观
是一致的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江西省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
安源炼铁厂炼铁高炉二车间
技术员
温菲
我不是学法律专业出身的,但以普通老百姓视角来看,这起离奇盗窃案最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我认为这个结果是符合我们老百姓的朴素正义观和认知的,也实现了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这起案件对司法机关的启示在于,在办案中应当坚持法治原则,统筹兼顾天理、国法和人情。不仅要准确把握社会公众的认知和常情常理,也要展现司法温度,向社会传递公平正义理念,最大限度地释放司法善意。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在刑事办案领域的传承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
景德镇学院海上丝绸之路
研究院院长
王安维
江西省修水县检察院办理的兄弟“盗窃案”,是一起没有“坏人”的案件。在该案中,生活困难、经历坎坷的哥哥向弟弟借钱,主观上并不是非法占有,出于报恩目的的弟弟,愿意借给哥哥一笔“巨款”,但因为妻子不愿意,才选择瞒天过海。而弟弟的妻子,不仅接纳了丈夫的几个哥哥和侄子进公司工作并占有公司股份,还和丈夫一起借给生活不顺的哥哥不少钱。
该案中,修水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共同抽丝剥茧揭开真相,最终作撤案处理,其实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刑事办案领域的传承。所谓“家和万事兴”,这种做法既顺应了当下的社会需求,也贴近民情、顺乎民意,符合人民群众的真实情感。
一起非典型“盗窃案”中的法理情
厦门大学法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双聘教授
郑金雄
这是一个因借钱而“借”来了涉嫌盗窃罪的故事。
“成年人的崩溃,是从借钱开始。”在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类似“男子为还债背着妻子借钱,害怕被责备,于是报假警称家中被盗”“女子不想向亲友借钱,于是谎称被抢劫并被拘留十天”的新闻,这些都是描述“人生崩溃”的例子。而今天的故事主角是两个亲兄弟,二哥张林泉向五弟张全法借钱,弟弟不想让自己的妻子知道,于是两人商量假装钱被盗窃。然而,这个“双簧”计划却引起了警方的“特别关注”。幸运的是,这对兄弟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最终没有受到惩罚。有惊无险的结局,引发了许多思考。
让我们先来谈谈盗窃和小偷。提到小偷,我们脑海中就会浮现“梁上君子”,蹿房越脊,溜门撬锁。或许,还有人会想起盗帅楚留香,轻功绝顶、兰花一笑,来去如风。因此,盗窃罪是最古老的罪行之一。在现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显然,“盗窃”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应该具有“秘密性”。
此案中,二哥虽然拿着房屋钥匙进入屋内,但为了让“盗窃”显得更真实,他“从房子后面爬上去从防盗网钻进去,使用尖嘴钳将已经破了的窗玻璃破了一个洞,再将玻璃窗打开进入房间,然后使用尖嘴钳将另外一间上锁的房门也撬坏”。这些操作显然符合人们对小偷的朴素想象,也符合刑法对“秘密”的要求。
然而,在“失窃者”五弟这一方面,他看起来有些“冷静自若”,并不像一个受害者。办案警官也对此感到疑惑,“他对案件进展毫不关心,也不过问”。后来的情节揭开了“冷静”的谜底,他对二哥的“溜门撬锁”是装傻却心如明镜。这又引出了盗窃罪的另一个构成要件,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的财物。张明楷教授曾经分析过这个细节,他解释说,盗窃这一行为在教义学上的结构,就是“打破”他人先前对物的占有状态,并建立起一个新的占有状态。因此,“打破占有”是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是其重要特征。所谓“打破占有”,指的是在违反或未得到占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对之前的占有状态进行取消,意味着突破、越过被害人对物的占有,是违反被害人支配意愿的。换句话说,如果受害者自愿放弃占有,这就排除了“打破占有”成立的可能性,盗窃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也因失去重要组成部分而被排除。这就是“被害人同意”的学术观点,如果不法的实质是损害法所保护的利益,一旦被害人对这一利益的损害表示同意,原则上就应当排除不法。
问题看似已经得到解答,但随之而来的困惑又催生了新的争议:五弟拥有的90万元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他是否可以处分妻子所拥有的财产,从而构成盗窃罪?这也是公安机关对他进行刑事拘留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必须从案件细节上入手。虽然五弟的这90万元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财产并未进行分割,因此可以进行合理处分,尽管其中一部分涉及无权处分的情况。然而,如果我们从更高的角度考虑这种无权处分,如果通过刑法来调整这种情况,将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无权处分非常普遍,因为理论上每一笔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由于财产犯罪的起点并不高,如果这种无权处分被认为是盗窃罪的话,那么家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将会受到毁灭性的破坏。这也会对未来的婚姻关系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法律对于家庭关系的私人领域历来都是尊重和谨慎的,应该尽量避免过度介入,维护家庭繁荣稳定和子女健康成长也是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例如,最高法和最高检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指出:“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然而,刑法的限制并不意味着这两兄弟能够保护自己并且避免陷入纷争。本来,这两兄弟之间的借贷问题是家庭内部的纷争,纯属他们私人的事情。但是,他们却自己编排了一场“双簧”,使得事件性质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他们虚构了一个警情,浪费了警力,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虽然他们也因此被刑事拘留了几天,为他们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但我们不能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或者怜悯,我们必须明确地对他们的行为进行否定性评价。
最后,我们需要将焦点转向司法决策的过程。正是因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审慎对待和共同努力,这两兄弟才“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家中,这一案件的办理也得到了广泛的赞扬。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现在,当谈及这一案件时,我们感觉仿佛微风轻拂、行云流水。但是,决策过程却是异常艰辛的。其中的争议、辩论、纠结,是对检察官责任和智慧的考验。法律源自社会,是通过对常识和习俗的逻辑推断而形成的规范。虽然并非所有人都通晓法律,但了解社会却是通晓法律的人必须去做的事情。我们常说,“有理就能行遍天下”,这个理指的就是常识和常理。
此案中,实际上是五弟因害怕妻子责怪而采用“失窃”的方式给二哥借钱,本质上还是“借”款。同时,夫妻之间的金钱支配即使有些“出格”,也应视为家庭私事。社会需要维护交易的公正性,你磨刀霍霍站在一旁有何意义?此时,如果办案人员忽视常识的存在,或者执迷不悟,或者自作聪明,就不会有今天这次充满常识的“拦截”事件。当然,法律有其自身的规范逻辑,司法决策必须以规范为依据。盗窃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随着时代的变迁,盗窃罪法律保护的利益和犯罪对象也随之改变。对于相关问题的认识在学术界更加多元化,也给司法带来了更多的困难。
在此案中,检察官通过抽丝剥茧揭开真相,还原案件真实情况,从法律规则出发进行演绎推理,准确理解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被害人同意”的法律问题,坚守刑法的谦抑性,使得事实和法律理念相辅相成,消除了法律事实与司法决策之间的摩擦和裂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法律并不是一本冰冷的条文书,只有心存怜悯才能触碰法律的温度。我们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关系到法律和政治,都关乎涉案人的人生,都是“天大的案件”。我们不能只守住不违法的底线,必须综合考虑天理、国法和人情。此案的意义在于,通过案件决策向人民群众传达检察工作背后的新理念,引领社会法治新风尚,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本文有删减,更多内容请关注《方圆》5月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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