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的福建福州,透着湿冷。但穿越过近300年时光洪流,以古朴之姿伫立在福州市长乐区古槐镇感恩村的“九落里”,却依旧不时有游客驻足拍照。清莹的崔塘溪绕携着古村涓涓泊泊,仿若轻盈丝缎让古厝村居尽显端庄秀丽,绘就成一幅美丽和谐的乡村新画卷。
“过去恶臭难闻的垃圾山被清理走后,游客变多了,外出的人也陆续回乡发展了。”近日,当地村民感慨道。
让村民欣喜的改变,始于一场会议。由福建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行政公益诉讼圆桌会议办案机制,是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化探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具体举措的集中体现,更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破解公益保护“多头治理”难题的“福建方案”。2022年12月,这一机制被评为2022年度福建省“十大法治事件”,这是全省检察机关共同的荣誉。
一张圆桌打通“壁垒”,凝聚最大合力
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确立了公益司法保护的“中国方案”。如今,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行五年多,是福建检察机关收获满满的既往节点,更是扬帆奋楫开新篇章的闪亮起点。
“垃圾成山、蚊蝇肆虐,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这是2017年3月,长乐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次来到长乐古槐镇感恩村崔塘溪旁看到的景象。
两米多高的垃圾山,占地面积超2000平方米,恶臭难闻,污水横流,村民怨声载道。了解情况后,长乐区检察院立即向古槐镇政府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及时转运处理生活垃圾”。
持续堆放了4年的垃圾令人触目惊心
不到一个月,检察院就收到了镇政府的复函,称“生活垃圾已清理整改完毕”。可当检察官回访时,却发现大部分垃圾都只是作了简单覆土处理。环保专家表示,填埋处理会使土地、地表水和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
2017年9月,为了彻底解决垃圾山问题,长乐区检察院再一次发出检察建议,并做好了就该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准备。
考虑到镇政府存在诸多困难,在福建省检察院、福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长乐区检察院首次尝试组织案件利害相关人和涉及的职能部门举行诉前圆桌会议,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快速整改。
长乐区检察院组织案件利害相关人和涉及的职能部门举行诉前圆桌会议
在检察院邀请下,相关职能部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等各方共聚圆桌,诚恳沟通,为民解忧。面对持续堆放4年、重达4000余吨的“垃圾山”,互相借力、精准履职,17天内合力破解这一“老大难”问题。
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过程中,常常遇到因行政监管部门职权交叉、职责不清、历史遗留等情况,致使公共利益处于持续受侵害状态。而长乐区检察院用这样一次“吐槽”大会,厘清权责,成功清理长期违法堆放的“垃圾山”。
垃圾清运现场
“我们以当时整改为契机,建成1个垃圾转运站和4个垃圾转运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运体系。”古槐镇有关负责人直言检察机关的监督成效惠及了一方百姓。
作为全国探索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的第一案,该案被《人民日报》选为《2017,感受法治的温度》全国检察机关唯一入选典型案例,并被写入最高检2019年度工作报告。
一个机制多角度运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长乐区检察院的这一创新探索,为福建省创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提供了鲜活的实践样本。
以此为新起点,长乐区检察院锐意创新、聚力攻坚,进一步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利益。
长乐区检察院联合相关部门排查餐馆污水直排情况
2018年,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成功办理漳港海岸线餐饮酒楼违法排污行政公益诉讼案,推动沿海餐饮污水全面对接污水管网,实现入海污染“零排放”,入选全国“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并作为全国唯一发言的基层院,在最高检“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总结电视电话会上作经验交流;
2021年,办理《军人权益和地位保障法》实施以来全省首例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福建省域内军地11家单位联合开展仿制军服专项整治活动;
2022年,省、市、区检察院在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联合设立“湿地生态公益检察保护实践基地”,携手10多个部门开展公益保护、打击违法养殖及非法捕捞等突出问题,助力湿地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及国际重要湿地……
长乐区检察院提起福州市首例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被告修复涉案林地
一串串数据、一系列成效,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五年多来,长乐区检察院亮剑为民,敢啃“硬骨头”,在稳中求进中交出了一张张亮眼“成绩单”。
“起诉是手段,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才是目的。”长乐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直言,一诉了之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一切以维护国家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为要。
2019年4月,该院建成“福建特色检察展示平台——长乐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全方位展示公益诉讼“福建样本”的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这也是全国首个省级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高级研修班现场教学点,该基地已接待全国各地学习考察1万多人次。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公开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多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借鉴“枫桥经验”的实践成果,创造性地运用诉前圆桌会议这一机制,打破行政部门间监管壁垒,达成保护公益共识,开创性地解决“九龙治水”“多头治理”难题,有效填补行政公益诉讼从发出检察建议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间的程序空白,也为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提供示范和借鉴。
诉前圆桌会议办案新模式,搭建起促成多部门协作配合的沟通桥梁,共商共建解决公益受损难题新路径,共享公益保护成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办案成效。
2019年6月,福建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将“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作为创新工作机制写入《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多次在全国会议上对“诉前圆桌会议机制”予以充分肯定,提出值得该机制值得借鉴、推广。
一个样板书写新篇章,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
作为一项新生的检察职能,没有可借鉴经验,检察公益诉讼在制度的完善上仍需不断探索。福建省检察院认真总结长乐区检察院探索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经验,指导福州市检察院在福州地区开展诉前圆桌会议试点工作。
2019年6月,经过两年的试点积累,省检察院于正式制定出台《关于建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的规定(试行)》,明确了圆桌会议机制的适用情形、启动方式、会议程序、跟进监督方式,实现诉前程序和诉讼程序的无缝衔接,为全省检察机关解决公益保护难题提供了机制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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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出台后,福建省检察机关强化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各地就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环境保护协作、国有资产保护等方面签订协作文件80余份,逐步形成运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协同保护公益的共识和长效机制。
深入群众,依靠群众。各地检察机关通过适时邀请专家、学者、律师、人大代表、行业代表、普通群众,让各方广泛地参与到诉前圆桌会议中,解决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难复杂问题,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诉前圆桌会议机制的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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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运用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8件,其中13件入选最高检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督促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57.7万余吨,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2万余亩,督促关停整改污染企业839家,以公益之名,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新需求。
盛景见证非凡,奋斗续写华章。
党的二十大为中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检察机关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回答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作出符合福建实际和时代要求的正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