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的电信网络诈骗催生了两个关联犯罪,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据统计,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2020年共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件1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件6人;2021年共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4件73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5件60人,2022年共审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36件115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件10人。
此两类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罪犯低龄化。据统计,上述期间办理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99个案件279人中,“90后”被告人共计120人,占比分别为42%(2020年)、48%(2021年)、34%(2022年),“00后”被告人共计81人,占比分别为0%(2020年)、17%(2021年)、46%(2022年)。
二是共同犯罪多。99个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共计45件,占45%。据调查,此类案件的被告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无固定工作,接触社会较早,多因被上游犯罪成员胁迫、教唆、利诱而参与、实施犯罪。
三是悔罪态度好。庭审中发现,到案后绝大多数被告人都能认罪认罚,主观恶性小,多为从犯、初犯、偶犯,案发后能主动坦白,积极退赃退赔,悔罪情节较好,社会危害较小。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防范打击电诈关联犯罪。
首先要强化预防,将反诈宣传纳入各单位普法重要内容,采取多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反诈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村居)工作,实现反诈宣传全覆盖。组建专业化反诈宣传队伍,运用身边人被骗案例进行“面对面”讲解,增强年轻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有效提升社会大众防范意识。深入开展“无诈机关”“无诈社区”“无诈校园”“无诈企业”等系列创建活动,发动全社会力量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斗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反诈的良好局面。
其次要持续加强网络平台治理,利用关键词屏蔽等技术,限制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加强技术攻关和科技运用,提高监管技术水平,完善网络监管法律法规。如网络服务者要履行不得向未成年人用户推送、传播不良信息的义务,并增强对诈骗语言和套路的敏感意识,强化对网络信息的防骗审核,提升对诈骗信息的甄别率、屏蔽率,发现相关内容要及时删除,发现有向未成年人散发传授犯罪技能等不良信息内容的违法者时,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在此基础上,还要形成合力,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加强协作配合,提高预警能力,公安、通信、网络、金融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强化沟通协调,研究相应对策,完善相关机制。司法机关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究打击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思想,依法快侦、快诉、快判电诈案件,形成打击合力,共筑反诈安全堡垒。
作者:李淑亚 彭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