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人员常把吸食冰毒称为“溜冰”
18岁生日
原本应该是蛋糕、鲜花、祝福
女生小谢却因男友小江的“精心”准备
收到了一副“玫瑰金”手铐
案情回顾:
“我想去滑冰!”
女生小谢说着自己的十八岁生日愿望
“我带你去‘溜冰’,
那可比滑冰好玩多了!”
男友小江如是说
随后
二人来到小谢的出租屋内
小江拿出了为女友准备的“礼物”
一个带着吸管的玻璃壶
和一包亮晶晶的白色颗粒
点燃后
冰壶和冰毒替代了蛋糕和蜡烛
二人开始了第一次“溜冰”
接下来的一周
二人又在小江的出租屋内“溜冰”两次
最终
两人因吸食冰毒
被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
昌江分局禁毒大队查获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普法时间
Q
对吸毒人员的处罚包括哪些?
A
吸毒是违法行为,我国的法律只规定了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规定,如果吸毒者被认定为吸毒成瘾,还应当接受法定的戒毒措施。
Q
戒毒措施包括哪些?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条规定,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Q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强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会受到何种处罚?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内容来源:瓷都公安、中国禁毒报
图文编辑:宋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