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
北青报:2020年热播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受到了社会的好评,甚至很多中央领导也很关注这部电视剧。在去年,巡回检察制度取得了哪些成效?
侯亚辉:电视剧《巡回检察组》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巡回检察制度的肯定和认可。
2022年,巡回检察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包括监狱巡回检察实现了跨省交叉巡回检察和省内跨地区交叉巡回检察两个“全覆盖”;看守所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等。
北青报:看守所巡回检察去年取得了哪些成绩?
侯亚辉:2022年,最高检在全国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
除西藏外,全国其他省份检察机关共对2028个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2169次,对发现看守所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00余份、检察建议书2400余份。
巡回检察中发现职务犯罪和违法违纪线索250余件,其中依职权立案侦查40余件。检察机关通过发现和依法查办一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起到了巡检一次、警示一片的作用。
北青报:曾经有一些被判刑的领导干部、大案要犯等因为违规减刑受到了外界关注,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存在?如何严防“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现象?
侯亚辉:过去一段时间,“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反映出执法司法中存在诸多问题,经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深入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纠正,但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永远在路上。
检察机关将强化法律监督,持之以恒打击司法腐败,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北青报:检察机关在加强“减假暂”监督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侯亚辉:我们将利用监狱巡回检察机动灵活、重点突出的特点,把刑罚变更执行活动作为监督重点,发现和纠正深层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综合提升“减假暂”监督案件办理效果。
同时加强减刑和假释监督案件实质化审查。采取书面检察建议和实地调查相结合方式,认真审查监狱移送的减刑、假释案件材料和法院裁定,注重对罪犯日常改造考核证据进行审查,深入监区检察罪犯计分考核情况,掌握罪犯改造表现,准确认定“减假暂”案件事实和证据。
我们还将加大“减假暂”监督案件听证适用力度。开展“减假暂”案件办理公开听证活动,以公开促公正,充分保障群众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防范“高墙内”的暗箱操作。
另外,还将严厉打击徇私舞弊“减假暂”犯罪。强化办案意识,通过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受理控告举报等方式,严肃查处“减假暂”活动中司法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北青报:监狱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场所。人民检察院对监狱进行巡回检察的重点有哪些?
侯亚辉:重点包括发现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发现职务犯罪线索,检查派驻履职情况等。
2021年,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巡回检察把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作为重要任务。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78万余人,同比上升10.3%;2022年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8万余人,同比上升0.2%;近5年以来,检察机关对“减假暂”执行不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总体呈上升趋势,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巡回检察中注重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关注刑罚变更执行领域,关注重点监区、重点人员、重大事件,从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自2018年以来通过监狱巡回检察共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近190人。
巡回检察过程中,专门成立了检察履职检查组,对派驻检察履职情况开展同步检查,逐人逐事单独成卷,为追责问责找准事实依据,仅2021年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就追究42名检察干警和6个检察机关履职不当责任。
北青报: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看守所的检察发现了哪些问题?
侯亚辉:一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到位。全国假释适用率畸低,没有充分发挥假释作为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优势。二是部分监管场所执法理念有偏差。有的看守所对监管场所的职能定位认识不清;有的监狱以罪犯劳动情况认定其改造效果,忽视对罪犯全面的教育改造。三是个别地方制定的相关规定违反上位法,造成实践乱象。有的监狱出入监教育落实不到位,日常教育开展不扎实,教育改造存在形式化倾向。另外,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2021年对7所监狱跨省交叉巡回检察,检察机关以徇私舞弊减刑罪等立案29件35人。湖北省检察院对某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时,发现该监狱违法办理减刑线索,后检察机关以徇私舞弊减刑罪立案侦查10人。通过监狱巡回检察,打击了“牢头狱霸”等情况,纠正了违规违法“减假暂”顽瘴痼疾,有力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维护了监管秩序稳定。
北青报:去年,最高检巡回检察组在巡回检察中发现了不少问题,比如对老年罪犯、患严重疾病罪犯或身体残疾罪犯的减刑政策执行不力,导致“该减不减”的情况发生。如何避免这类问题?如何促进减刑制度依法规范适用?
侯亚辉:“该减不减”是相对而言的,就是指执法司法人员怕担责、不作为,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也不予减刑的情况。“该减不减”有悖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碍于刑罚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
监督纠正“该减不减”,促进减刑制度依法规范适用,应当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深化巡回检察,发现纠正刑罚变更执行深层次问题,加大听证适用力度,以公开促公正,让刑罚变更执行在阳光下运行。
在减刑案件办理中推行听证制度,打破减刑案件固有的审查模式和结构组成,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多方力量建言献策、参与监督,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在听证过程中,把减刑案件办理的全过程“晒”出来,释法、说理、“言情”,防范暗箱操作,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在公开听证中形成对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制约监督,防范和杜绝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