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从青海省妇联获悉,在今年开展的全省公安派出所所长培训班上,青海省公安厅联合省妇联首次将反家暴课程纳入全省公安派出所所长培训课程。
在家庭纠纷的接警处置时,家暴到底是不是“家务事”?现场处置有无程序要求、有无法律依据,家暴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施暴方有何限制、法律如何规定?
培训课程中,基层公安派出所所长聆听了一堂《家庭暴力干预的警情处置程序》课程。结合具体案例和法律条款,青海省妇联律师顾问团专业律师就《青海省家庭暴力类警情联动处置工作机制》《青海省反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工作指引》进行深入解读,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的工作职责及处置方式,重点剖析了家庭暴力告诫书作为行政指导行为的证据作用、具体处置程序,以及基层民警在现场处置家暴案件中的职责和担当。
在反馈调查中,参加培训的公安派出所所长们纷纷表示这种结合实际工作的培训内容对他们帮助很大,并对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和告诫书制度的实施提出了许多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据悉,全省100名来自基层的公安派出所所长参加了此次培训。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 袁鹏
编辑/陶寅生
审签/侯晓然
监制/周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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