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拘留,没有商量
2023-02-22 17:12  浏览:1240  搜索引擎搜索“混灰机械网”
温馨提示:信息一旦丢失不一定找得到,请务必收藏信息以备急用!本站所有信息均是注册会员发布如遇到侵权请联系文章中的联系方式或客服删除!
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混灰机械网看到的信息,谢谢。
展会发布 展会网站大全 报名观展合作 软文发布


通报

2月14日8时46分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昆明国贸老馆3-1场馆在组织拆除旧物时发生火灾。经调查认定,此次火情过火面积约120㎡,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0元。


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综合分析认定起火原因为:该场所在拆除过程中,陈某(工程承包方)指使王某(氧焊操作人员)高空利用氧焊对排风管进行切割拆除,焊渣掉落并引燃排风管正下方的旧沙发,最终蔓延扩大成灾。

经事后调查,王某未取得焊工操作资质,操作过程中作业区域内未做相应防火措施。


陈某、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为此,陈某、王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是特种作业

无焊工职业资格等级证

不得进行电焊气割相关工作

相关作业人员

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

方可上岗作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蓝朋友提醒

电焊气割有严格的作业要求

相关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操作

以下这十种情况是不允许进行作业的

一起来看看吧~


复工复产,安全先行

请各单位做好防火工作

以下这些防火知识请牢记!


▌标题:拘留,没有商量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

▌制作: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发布人:f128****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展会推荐
让朕来说2句
评论
收藏
点赞
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