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广东河源
一名家长骑电动车接孩子放学
途中随意变道与一辆小汽车相撞
家长戴了头盔而孩子没有
结果……
事发当日,下午17:15分许,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孩子从某小学驶往江面村,不仅在机动车道行驶,还从右侧车道向左变道,结果与左侧一辆同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刮擦。
邹某、孩子和电动车均摔倒在地,邹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只有腿部轻微扭伤。后座的孩子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撞到地面造成轻微脑震荡和擦伤。
交警调查认定,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1、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通行。
2、电动车是二轮车,在发生意外时容易失去平衡摔倒,车上人员在随之摔倒时,头部容易与其他车辆或是地面等发生碰撞,从而造成严重伤害,重则可能死亡。因此,骑电动车、坐电动车的人员都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扣带!
摩托车驾驶人 头部连续与轿车引擎盖、地面发生撞击,因正确戴安全头盔,仅受轻微伤。▼
电动自行车被后方一辆小轿车撞翻, 两名女生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均遭受撞击, 其中后座女生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
头盔是保护摩电驾乘人员 的关键防护装备,日常有接送孩子上下学需求的家长,不仅要自己佩戴安全头盔,还要给孩子 选择 尺寸合适、质量过关的头盔,并手把手教孩子正确佩戴。
来源 | 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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