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在区党委和最高检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西藏自治区第九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依法忠诚履职,办理各类法律监督案件59108件,是前五年的2.83倍,10个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26项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全国检察系统学习交流。刚刚过去的2022年,全区检察机关奋勇争先,办理各类案件13875件,同比上升0.45%,工作质效显著提升,60项业务指标有46项得到优化,18项进入全国前十,5项排名全国第一,‘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取得新进步。”1月14日上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夏克勤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报告全面反映了西藏检察机关五年来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所做的主要工作。记者梳理了报告中的“十五个关键词句”,带您一起回顾。
对党忠诚是第一要求
坚持“从政治上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区党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以检察履职维护和保证党的绝对领导,各级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7104件,检察长出庭履职432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264次。对全区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案件,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590件、召开检察委员会研究108件。
图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召开听证会,对两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区党委实施办法,层层传导压实主体责任。融合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系统内巡视整改,深挖严查各类顽瘴痼疾和突出问题2007件。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监督,配合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51人。扎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集中整改问题61个,举一反三、持续落实,健全完善规章制度70多项,推动检察风气明显好转。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检察人员记录报告1283件,让全社会知道“司法是公正的,打官司是不需要找关系的”。
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党的治藏稳藏兴藏大局中谋划推进,制定全面服务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实施意见和专项方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确保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幸福。准确把握西藏工作“五期叠加”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反分裂斗争新形势,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西藏。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把好法律关口,共起诉各类刑事犯罪12920人,与前五年相比,起诉数上升54.5%。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诉涉黑涉恶犯罪241人,“打财断血”174.1万元,“打伞破网”3件4人。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我管”促“都管”,将监督办案效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主动纳入依法治藏考评体系,抓前端、治未病,发出各类检察建议5148件,相关单位采纳率达92.6%,促推加强风险隐患整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村入户、释法说理开展宣传9150余场次,累计受众215.6万人次,检察新媒体推送法治新闻、发布典型案例和视频30余万条。
服务高质量发展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助力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选派1359名干警驻村或担任第一书记,结对认亲2376户,捐款捐物价值510.5万元,协调落实扶贫项目资金1541万元,为因案致贫致困的352名群众落实司法救助金721.7万元。全力参与抗疫,选派1400多名干警投入抗疫一线。助推依法“战疫”,制定办理涉疫案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起诉涉疫刑事犯罪24人,发布典型案例、双语宣传资料和抗疫视频150余篇。
图为昌都市两级检察院联合对3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化解矛盾,将检察服务延伸至“最后一公里”。
依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24人,追赃挽损1.69亿元,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拉萨市检察院依法办理“德誉鼎基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挽回群众经济损失1629.9万元。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行动,清查涉财案件2547件,返还款项1017万元。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各级工商联协作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依法决定不起诉245人,建议适用缓刑173人,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西藏自治区检察院阿里分院与工商联协同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成效显著,入选全国工商联第四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典型事例。
把每一起案件
都当作群众的“大事”来办
做到“如我在诉”、情同此心,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群众的“大事”来办,推动筑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660件次,承诺并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帮助339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643万元。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牵头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实行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理,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44人,帮助82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并考入高中、职校和大学。
图为2021年3月4日,拉萨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暨卓‧吉未检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开启了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与社会综合保护的新模式。
为实施好民法典,制发《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办案指引》,完善卷宗调阅制度,加强对民事调解、虚假诉讼监督,开展重点工程建设、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域专项监督,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3328件,是前五年的14倍。追求实质公正,避免司法公正止于形式合法,坚决监督纠正利用“优势证据、自由裁量”幌子进行枉法裁判的行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358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0件。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依法支持起诉518件。拉某某等225户878名村民536万元劳务费被拖欠,拉萨市达孜区检察院支持起诉予以追回,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图为昌都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联合类乌齐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西藏类乌齐马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了解马鹿保护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协同推进建立“河湖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牵头与周边6个省级检察院建立青藏高原及周边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昌都市检察院、那曲市检察院主动跟进,建立完善跨区划办案机制,推动筑牢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围绕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在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35个检察联络站。不断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助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森林督察。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检察工作衔接,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03人。调查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46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恢复生态投入3625.4万元,清理垃圾6.5万吨、河道1172公里、污染水域312亩,保护被违法占用、破坏、污染的林草地、湿地、耕地、土地7725亩,补植复绿6338亩。仲巴县检察院依法履职,督促相关部门拆除人工沟渠7.9公里,雅鲁藏布江上游7.14平方公里的南木拉湿地得以恢复。
护航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图为噶尔县检察院检察官定期到边境村典角村的检察联络站为牧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在抵边村镇设立306个检察联络站,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助推边境地区依法治理。加强军地检察协作,与西部战区第一军事检察院、拉萨军事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依法打击涉军违法犯罪,深入开展涉军领域公益诉讼,坚决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和边防国防利益。共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件,督促相关部门对16个烈士陵园进行修缮。昌都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怒江大桥桥墩红色遗迹,拉萨市城关区院督促维修十八军政治部旧址。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拉萨军事检察院、贡嘎县检察院共同办理涉军土地公益保护案、空军机场净空保护案,妥善解决多年涉军难题。跨省审查全区首例涉军司法救助案,为边防战士落实司法救助金13万元。深化对尼检务合作,在最高检支持下,举办两届“中尼检务合作交流论坛”,邀请尼泊尔总检察长进藏访问,签署《中国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与尼泊尔检察代表团会谈纪要》,加强打击跨境犯罪国际司法协作。
从源头上防范冤错案件发生
图为拉萨市达孜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区公安局民警就一起疑难案件进行综合分析研讨。
发挥检察机关跟进式、参与式、融入式监督的制度优势,强化刑事案件审前主导和“全链条”监督。建立检警协作配合机制,市县两级院与同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强对有案不立、不当立案、压案不查、违法办案、“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问题的监督,纠正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监管活动违法1120件。纠正漏捕漏诉121人、脱管漏管53人,变更强制措施4131人,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6件。
当严则严、该宽则宽
图为2020年1月7日,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室”挂牌运行,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奸淫幼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和规范命案办理,实行统一指挥,对命案办理不力的司法人员查处9件11人。被告人杨某贤、王某芳犯电信网络诈骗罪,检察机关接续监督两次抗诉,法院改判分别加刑2年5个月、8年4个月。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适用9449人,精准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达96.4%。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决定不捕1051人,不起诉2318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综合考量危险驾驶罪的社会危害,制定相关刑事案件不起诉参考标准,准确把握打击力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促进审判机关、行政机关
依法公正履职
图为札达县检察院就札达县文物局对裸露在外文物保护不力一案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并现场向县文物局送达检察建议书。
助推公正司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行为的双重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856件,是前五年的170倍。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56件,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2件。依法监督行政处罚执行不到位问题,督促及时收缴罚款407.3万元。林芝市检察院监督纠正交通执法处罚决定适用不规范问题,入选全国典型案例。为政府解难题、为群众办实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2件,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拉萨市检察院办理某公司申请监督人社部门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帮助当事人获得工伤赔偿50万元,实质性化解长达5年的行政争议和关联民事纠纷。芒康县检察院、江达县检察院依法化解土地补偿争议,帮助1034户群众收到土地补偿金535.8万元。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为江达县检察院检察官就一起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案向行政机关、企业负责人释法说理,宣传相关法律规定。
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注重以诉前程序解决公益受损问题,聚焦法定领域,积极稳妥拓展监督范围,发现线索8026件,调查立案5161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2697件。依法提起各类公益诉讼53件,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假冒伪劣过期食品7.45吨、药品和医疗器械947种,排查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1174个,收回国有资产1294.2万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1.2亿元,收回违法占用的国有土地695.8亩。札达县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对189处田野文物落实保护措施。日喀则市两级检察院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7151.4万元。昌都市检察院督促主管机关追缴国有土地出让滞纳金2369.8万元。去年11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充分肯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效,支持检察机关积极稳妥拓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领域案件范围,为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提供了地方立法支撑。
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
图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西藏自治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组织干警在拉萨街头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深刻认识反腐败统一格局下对检察机关“专责”法律监督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刑事司法与监察调查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不断增强依法反腐合力。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70件,决定逮捕99人,审查起诉525人,提起公诉308人。依法对朱中奎、阿布、永吉、赵涛等31名原厅级干部提起公诉。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并上缴国库4.34亿元。对办案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89件。结合办案助推行业治理,编写全区交通领域职务犯罪分析报告,被最高检转发全国学习交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查办39人。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倒查1990年以来3万余件“减假暂”案件,立案侦查“5·13”专案系列案件28人,纯洁了政法队伍,警示了司法不可任性的底线。
实现职能重塑、
机构重组、机制重构
深化检察领域综合配套改革。稳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和财物统管改革,新时代检察工作实现职能重塑、机构重组、机制重构。实行捕诉合一,分设民事和行政检察机构,单设公益诉讼、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和未成年人检察机构,形成“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新格局。完善责任清单,明确检察官职责权限,建立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检察官办案的亲历性明显增强,办案质效显著提高。加强检察官员额动态管理,组织检察官入额遴选3批900人,退额303人。加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业务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办案质效,减少程序性案件5737件,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断增强。
“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
标准化考核”
推进创先争优
图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在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举办全区公益诉讼业务培训暨首届业务竞赛。
狠抓检察素能和质量建设。加强双语人才、业务专家、青年干部选拔培养,着力在“育引用留”上下功夫,持续建强队伍。争取对口援助检察院选派430名业务骨干进藏开展“帮带”,选送186名干警到最高检和内地检察院实践锻炼。建设“学习型机关”,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西藏分院藏汉双语教育培训基地,举办基层院检察长、入额检察官、司法警察等培训班,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4329人次。聘任457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增强网络、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办案专业支撑。坚持“数量为基、质效为王”,制定“三年创先”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工作目标,落实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完善目标责任、业绩考核机制,以“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标准化考核”推进创先争优。
推动“数字检察”
深度融入“数字西藏”
图为拉萨市城关区检察院通过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平台办理案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
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数字检察”深度融入“数字西藏”,打通法律监督数据壁垒。在区党委政法委推动下,借鉴浙江检察经验,建成“西藏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简化版)”,已在全区政法机关试点运行。检察业务2.0系统、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办案系统、“天空地一体化监督平台”全面升级优化。拉萨市检察院全套引进转化绍兴市数字检察监督平台,形成数字检察“实战化”样板。
公开是“连心桥”、是“防腐剂”
图为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开展以“‘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全区各行各业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了解和感受检察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向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检察、公益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和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各级代表委员议案提案和转交事项、案件119件,实地走访、电话回访代表委员977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2368人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4636人次。自觉接受履职制约,对人民法院判决无罪案件、公安机关提请复议复核案件,加强工作沟通,逐案开展自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发布案件信息19722条、法律文书7318份,公开听证981件,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和评判案件中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公平正义。
(来源: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次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