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汉朝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
专题研讨会上表示
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应坚持问题导向
9月21日上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景汉朝在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专题研讨会上发言表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经过不断探索,检察公益诉讼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丰富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容,实现了理论突破和制度创新,夯实了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基础。
景汉朝表示,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检察公益诉讼法(公益诉讼法,一并考虑)”列入立法规划。检察公益诉讼立法应当坚持问题导向,贯彻以人为本、独立自主、系统整体和实质公平的立法理念,着重解决公益诉讼保护对象的界定与类型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的公益诉讼实施权配置,审判权定位与职能变革以及检察公益诉讼与刑事责任的协调等重点问题。相信通过立法和丰富的司法实践,一定会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为世界司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史兆琨 摄影:程丁 闫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