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苯丙胺(3,4-methylenedioxyamphetamine,简称MDA)是一种与替甲基苯丙胺(3,4- methylenedioxymethamphetamine,简称MDMA)结构相似的苯丙胺类兴奋剂,也是制造“摇头丸”的重要成分之一。它有哪些中英文名称?
替苯丙胺由德国化学家卡尔·曼尼奇和沃尔特·雅各布森于1910年首次合成,但是直到美国化学家戈登·阿利斯进行自我实验才发现其精神活性作用。戈登·阿利斯后来将该药物许可给美国史密斯、克莱恩和弗伦奇(Smith Kline & French,简称SKF)制药公司。替苯丙胺的第一次动物试验发生在1939年,随后在1941年进行了第一次人体试验,探索其用于治疗帕金森病的可能性。1949至1957年间,SKF公司对500多名受试者进行了服用替苯丙胺试验,以研究其作为抗抑郁药或降食欲药的潜在用途。1961年,它以商品名Amphedoxamine,作为一种降食欲药物获得专利。替苯丙胺作为一种娱乐性药物出现于1967年年底,这个时间要早于替甲基苯丙胺——1970年首次在美国芝加哥街头缴获的药片中检测到该药物。然而,替苯丙胺的滥用广度却远不及替甲基苯丙胺(后者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成为一种全球流行的派对毒品)。相较于替甲基苯丙胺,替苯丙胺产生的迷幻作用更强,持续时间更长,神经毒性也更大。1992年,一大批被称为“Snowballs”(雪球)的药丸在欧洲大规模出现,这些药丸出乎意料地含有替苯丙胺而不是替甲基苯丙胺。替苯丙胺的英文俗名“Sally”(音译为“萨利”),与替甲基苯丙胺的英文俗名“Molly”(音译为“莫莉”)相对应。
原卫生部1989年颁布的《精神药品品种及分类》和1996年版、2005年版、2007年版、2013年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均以“替苯丙胺”为中文名,以Tenamfetamine为英文名。2021年12月7日更新的《Schedules of the Convention on Psychotropic Substances of 1971》(译为“《1971年精神药物公约》附表”)以Tenamfetamine(译为“替苯丙胺”)为国际非专利药品名称,以α-methyl-3,4-(methylenedioxy)phenethylamine(译为“α-甲基-3,4-(亚甲二氧基)苯乙胺”)为化学名称。2023年2月8日更新的美国《Schedules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译为“管制物质附表”)以3,4-methylenedioxy amphetamine(译为“3,4-亚甲二氧基苯丙胺”)为化学名称。当前,在大多数国家,替苯丙胺都是受严格管制的物质。例如,美国将其列入《管制物质法案》附表一管理(附表一物质被定义为目前没有可接受的医疗用途且极有可能被滥用的物质,管制等级最高)。我国将其列入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陈文彬、罗德诚主编,1989年出版的《临床药物治疗学》一书写道:“第三种是致幻性苯丙胺类兴奋剂,其代表药物为替甲基苯丙胺(MDMA)、替苯丙胺(MDA)、二甲基苯乙胺(MDEA),这三种药物都是制造摇头丸的主要成分。”刘志刚编,1992年出版的《医院药房工作手册》一书写到“亚甲二氧基安非他明(MDA)”。《游泳》1995年第3期《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和方法的名单》一文写到“methylendioxyamphetamine 亚甲二氧基苯丙胺”。美国人内梅罗夫、萨茨伯格著,马崔、宁玉萍译,2011年出版的《精神障碍的识别与治疗 初级保健机构精神药物手册》一书写到“3,4-亚甲二氧基安非他命(MDA)”。以上分别是笔者所见关于“替苯丙胺”“亚甲二氧基安非他明”“亚甲二氧基苯丙胺”“亚甲二氧基安非他命”四词的最早记载。
检索读秀学术搜索(时间2023年7月8日),输入“替苯丙胺”,找到相关条目283条;输入“亚甲二氧基苯丙胺”,找到相关条目97条;输入“亚甲二氧基安非他明”,找到相关条目36条;输入“亚甲二氧基安非他命”,找到相关条目2条。鉴于“替苯丙胺”一词更为简洁,且被历版《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作为唯一中文名,其应为这一物质的首选名称。
(作者系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副教授)
内容来源:中国禁毒报
图文编辑:宋丰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