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获得了茅盾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我看完之后会觉得让我想到《百年孤独》,当然相差还是很大的,不过在后记中作者也提到了《百年孤独》:每当想起马尔克斯写完《百年孤独》时的情景,总有一种特别的感动。作家走下幽闭的小阁楼,妻子用一种不带问号的口吻问他:克雷地亚上校死了?加西亚马尔克斯哭了。
产生这样的联想是因为里面土司儿子未卜先知的能力,以及衣服有灵魂这种情节,这不就是掺杂了一些魔幻现实主义吗?作者想要展示时代的更迭,这时候所有的巧合都可以通过这样的手法来未卜先知,果然小说是一个由人的想象任意翱翔的地方。
这本书虽然只写了一代人之间发生的变化,但贯穿一生也算是一个宏大叙事了吧?从清末明初到新中国成立前这段时间的藏族地区的故事,小说视角是麦其土司的傻儿子,傻儿子傻吗?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
其实我还想到了以前看的也是获得了茅盾文学奖的《穆斯林的葬礼》,他们都是很厚的书,而且时间跨度很大,读起来不是那么的简单。但是这本是按照时间线来叙述的,所以相对来说还好,但是我觉得最后结局的场景太仓促了,尘埃落定但是并不是以一个体面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