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等减免车辆通行费政策规定,全年累计减免通行费19.69亿元。
二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防控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发放防控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全年累计发放通行证169张。
三是继续执行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对通行收费公路以ETC方式缴纳通行费的合法车辆优惠5%、对合法装载的货车在省政府批准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优惠10%。全年累计优惠金额26.50亿元。
继续对合法装载的2、4、5货车在省政府批准费率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货车计费方式差异化,对西咸北环线、西宝高速(三桥-咸阳-西吴立交、虢镇东立交-宝鸡-姜城段)、延黄高速、榆绥高速(榆林南至史家湾立交段)和绥延高速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通行费5.64亿元。
二、加快运输行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动运输方式衔接
一是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验收工作的要求,省交通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指导西安港“一带一路”示范工程顺利通过部级验收。
二是做好《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落地实施,累计完成西安货达等79家企业网络货运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道路普货车辆全国范围网上年审。2021年,全省完成车辆年审26.3万辆,其中网上异地年审7.2万辆。
三、规范交通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认真执行省交通厅印发的《关于将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在审批、审核交通建设项目设计文件过程中发生的审查费,一律由审批、审核部门承担,相关建设项目法人及项目不再负担此费用;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重点领域涉企“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领域未出现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现象。
四、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制度
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推行以保险、保函等形式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做法,减轻相关企业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