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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摸清培训机构底数 不新批学科类培训机构
2021-08-13 17:27  浏览:1622  搜索引擎搜索“混灰机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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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从细摸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全面摸查现有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非学科类和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类校外培训机构,于8月17日前填写《情况摸查表》报送市教育局。督促校外培训机构每周五前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上更新机构相关信息。

通知强调,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全市各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及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通知称,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各区要坚持疏堵结合,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积极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向非学科类转型发展并做好相应审批指引和办证服务。

通知还指出,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未经审批多址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生(含家长)销售周末、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课程、课时包;已经销售的,坚决予以清理整顿。各区教育局要做好收退费引导和风险防控工作,指导和督促停课机构组织好退费工作,优化退费流程,保证渠道畅通,可积极引导家长转为合规时段课程。

加强培训广告管控。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各区要督促校外培训机构坚持公益属性,依规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探索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风险管控,加强对培训领域贷款的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统筹规范其他培训行为。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发布人:308a****    IP:117.173.23.***     举报/删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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