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立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
修正草案增加规定,将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在居住社区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按规定配置母婴设施。
修正草案提出,在该法中增加一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父母育儿假。”专家认为,这是完善生育假期制度的必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