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山河,奔赴新疆
第十五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
西部巡讲支教·新疆篇
对于新疆,九月,是瓜果飘香的季节。每到这时候,丰收的喜悦就从田间地头传递到人们心头。
对于新疆检察机关,今年的九月,不只有瓜果的香甜,更有精神食粮的甘甜。
2023年8月29日,第十五期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讲师团西部巡讲支教活动启动仪式在北京召开。25名来自全国各地的讲师团成员集结完毕,即将奔赴西藏、甘肃、青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检察机关开展西部巡讲支教。
8月30日,新疆组讲师团的5名老师在晨曦中出发,坐上飞往新疆的飞机,开启他们的新疆巡讲支教之旅。
既要讲好业务课,也要讲好政治课
前往新疆检察机关巡讲的老师有5位,他们分别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徐伟勇,重庆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石娟,湖北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汪佳妮,天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陆旭,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万力。
为何选择这5人成组进行巡讲支教呢?这不是简单的随机选择,其背后有着深深的思考:从检察业务来说,5人分别来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侦查等业务部门,能够较好地满足新疆检察机关的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个人需求;从专业能力来说,他们都是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优秀检察官,其中3人更是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从授课能力来说,5人都是检校合作师资里的优秀讲师,有着成熟的授课经验,可以较全面地解答受援地检察干警们的疑惑与问题,更能保障西部巡讲支教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徐伟勇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疑难问题辨析》为题进行授课
“在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第一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关键阶段,我们来到了新疆检察机关进行巡讲支教,这要求我们不仅要讲好业务课,也要讲好政治课。”作为新疆组讲师团的组长,徐伟勇在出发之前就与组内老师进行了充分交流,要求大家在授课时要把讲政治与讲法治结合起来,引导学员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身肩重任,砥砺前行。老师们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课件内容,既将自己多年办案实践的所做、所学、所思融入课件中,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融入巡讲全过程各方面。
“各位老师们的课,既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课,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课,他们用精准的法言法语、敏捷的思维、深入浅出的解读,让我们进一步领会到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周勇说,老师们互动探讨式的授课和量身定制版的答疑解惑,真正把课上到了基层干警的心坎里。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干警现场听讲
现场聆听课程的检察干警们也纷纷表示,老师们的授课不仅讲案例、讲方法,更讲思想、讲理念,为今后的办案指明了方向。
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
面对不远千里、跨越山河前来授课的讲师团,新疆检察干警们无比兴奋和激动。在授课现场,记者见到了太多难忘的画面——
当徐伟勇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疑难问题辨析》为题授课时,由于教室里的显示屏较小,且悬挂在教室一侧,坐在另一侧的干警们看起课件来就比较费劲。于是,当课间休息时,干警们不约而同地迅速向显示屏所在一侧的空余座位移动。一会儿工夫,教室仿佛失重一般,一侧坐满了人,一侧寥寥数人。
课间休息时,汪佳妮现场解答学员们的疑问
汪佳妮的巡讲题目为《裁驳案件的行政检察监督》,主会场原本设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此时正值最高检第31期援疆培训班(行政检察业务素能提升)举办之际,培训对象为来自新疆和兵团检察机关的91名从事行政检察案件办理的业务骨干,汪佳妮的课对他们来说,可谓是营养丰富的加餐。于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检察院政治部的提议下,最高检政治部与国家检察官学院及时沟通协调,将培训现场临时调整到国家检察官学院新疆分院,实现了培训效果的最大化。
同堂培训在巡讲中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使用。记者了解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和重庆市检察院多次邀请徐伟勇讲授检察侦查业务相关知识,由于工作原因,一直未能成行。当得知徐伟勇在此次巡讲支教中,要讲授相关内容时,两地检察机关纷纷表示,希望可以线上聆听授课内容。于是,讲师团在新疆的声音也传递到了黑龙江与重庆,实现了培训覆盖面的最大化。
石娟以《指导性案例编写思路和注意事项》为题进行授课
检察干警与法院干警同堂接受培训
当石娟以《指导性案例编写思路和注意事项》为题授课时,课堂上坐着的,不仅有检察干警,还有法院工作人员。原来,当得知讲师团要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阿勒泰分院进行现场授课时,当地政法委十分重视,希望不仅给检察干警授课,也能够让法院干警现场聆听。于是,一场法检同堂培训出现在了西部巡讲支教的现场。石娟更是连夜修改课件,在讲课内容中不仅体现检察元素,也展现法院元素,让听讲的干警们在学习之余,有了更多收获感和亲切感。
课间休息时,万力现场解答学员的疑问
当万力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实务》授课时,听课的干警们不停地认真做着笔记。三个半小时的授课结束时,干警们仍然依依不舍地提问,万力热情回应,有问必答。
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面对求知若渴的新疆检察人员,讲师团在集中授课之外每到一地必根据当地实际需求召开座谈会,面对面解决基层检察院干警们的问题。而且不仅解答个案的问题,更教大家如何解决类案的办理,做到既“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
比如,单就检察侦查业务来说,徐伟勇在授课之外,还对新疆昌吉、乌鲁木齐等地区10家检察院的案件办理进行了全面指导,对正在办理的案件以及相关线索共同进行了研究分析,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由于时间紧,当徐伟勇与某一案件的承办人讨论时,其他案件的承办人就在会议室等待。唯恐自己的案子得不到指导,大家开玩笑说应该安排个排号机,这样心里就踏实了。
既要当好老师,也要当好学生
陆旭与阿勒泰检察机关刑事检察条线干警座谈,现场答疑解惑
答疑解惑是老师的职责。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时,陆旭与该院刑事检察业务条线的几位干警进行座谈,现场答疑。结果没想到,福海县检察院的干警中途得知陆旭正在与大家讨论案件,立即打来电话试探着问道,能否也帮忙指导一下案件?于是,大家现场视频电话,就刑事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答疑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当讲师团与布尔津县检察院座谈时,该院副检察长敬兰艳提出了很多问题。她说,他们有十万个“为什么”想要问,可是看看时间已经晚上9点了,实在不好意思再问。
面对学员们的“不好意思”,讲师团的老师们却说,不怕大家问得多,就怕大家没得问,我们继续提问!
“前不久,我们刚获悉了一个案件线索,但是能不能构成犯罪却拿不准主意,今天当面问了巡讲老师,我们心里踏实多了,知道该怎么办了。”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干警萨日古力告诉记者,老师们的现场答疑对她们来说,就像一场“及时雨”,切实解决了她们正面临的疑难问题。
“于我而言,这次巡讲支教是教学相长的过程。在其他老师身上,我看到了更扎实的作风、更精进的业务。在新疆检察同仁身上,我也看到了更坚定的意志。”汪佳妮说,这是她第一次参加西部巡讲支教,如果有机会,她希望还能再来。
关于新疆组讲师团的故事还有很多。徐伟勇在新疆巡讲支教启动仪式上向新疆同仁们捐赠自己刚出版不久的《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疑难解析》一书;由于巡讲期间,民事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修订稿通过审议并公布,石娟和汪佳妮随即认真学习,表示“必须得好好改课件”……
新的故事也在不断书写。因为此时,新疆组正在前往喀什的路上,继续着西部巡讲支教之路。
(检察日报社 记者/图片/视频:孙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