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相关信息,并答记者问,以下为主要内容:
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主任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就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基础制度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立足北京证券交易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对市场定位总体上市、交易、转板、退市等基础记录,坚持核心的投资的适当性管理要求,形成一套契合中小企业特点的差异化制度安排。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为新三板挂牌12个月创新层公司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来源为在新三板挂牌12个月创新层公司,突出专精特新,对发行价格不作行政干预,没有增加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发行上市条件。
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
周贵华表示,证监会坚持金融供给侧改革,以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提升了精选层的法律定位和功能。一是打造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化平台;二是探索具有差异化、特色的制度安排;三是探索形成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生态,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资本融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试点注册制
会上通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将试点注册制。
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
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副主任杨喆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新股上市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为30%。
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会根据市场情况不断完善
会上通报,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门槛会坚持适当性管理,根据市场情况不断完善。
精选层已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周贵华表示,新三板市场已形成了三个市场层次,北交所设立后,精选层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交所上市公司。
北京证券交易所和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
周贵华表示,北京证券交易所差异化的制度安排,突出市场特色,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一是市场功能方面,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服务对象更早、更小、更新;二是在制度安排方面,北交所制定契合中小企业的制度,坚持向沪深交易所的转板机制;三是在市场运行方面,以合格投资者为主,投资者结构会与沪深交易所有差异。
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
全国股转公司董事长徐明表示,不同于会员制的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具有特色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制度,全国股转公司统筹新三板的创新层和基础层,实行一体管理,独立运行,根据规定,制定的章程和上市公司等,将报送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实行公司制,未来将不断优化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提升透明高效廉洁的治理文化。
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
杨喆表示,在尊重中小企业经营特点的基础上,强化市场出清功能,建立差异化需求安排,北京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符合条件的,可以退到创新层和基础层继续交易,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应当直接退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