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建立30周年之际,中国禁毒国际合作成效获广泛赞誉
为毒品问题全球共治提供中国智慧
“审议通过《次区域行动计划》(第十二版)、《北京宣言》、《中方关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方合力应对合成毒品问题的倡议》系列合作文件”;
“2024年起,中国政府对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年度禁毒捐资增加至200万美元,重点用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发展”;
9月6日,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建立30周年之际,第14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方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再次取得禁毒合作新成果。作为机制签约方,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开展区域禁毒领域项目活动,为推动机制持续健康发展、解决区域毒品问题、推动全球毒品共治提供中国智慧。
一直以来,中国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高度重视禁毒国际合作,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发展禁毒合作关系,不断加强禁毒战略沟通,强化执法司法合作,加大对外援助、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合作效能和水平,推动禁毒国际合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同心协力 团结一致
合作机制日益完善,国际禁毒影响力持续加深
“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在遏制‘金三角’地区毒品蔓延、加强次区域禁毒合作、开展跨境案件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
在9月6日举行的此次部长级会议媒体见面会上,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办公室主任杰里米·道格拉斯作出积极评价。
媒体见面会指出,此次部长级会议对确定机制未来走向、推动区域禁毒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修订后的《次区域行动计划》(第十二版)更客观反映地区毒情,更有效促进区域禁毒合作;《北京宣言》重申维护三项国际禁毒公约,采取全面均衡策略应对毒品问题的政治承诺,呼吁各方积极探索可持续的毒品治理之策;《中方关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方合力应对合成毒品问题的倡议》创新发展机制运行方式,设立预防教育、化学品管制、毒品分析技术三个优先领域工作组,中方率先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经验交流、执法行动、能力提升等具体活动,促进机制良性、持续、高效运转。
合作就是战斗力,深化禁毒国际合作始终是中国政府的庄严承诺。
回顾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30年发展历程,中国政府积极支持、参与各项磋商和伙伴关系行动计划框架下的项目实施,不断推动机制完善发展——
1993年,第48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和联合国禁毒署(现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五方代表签署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决定通过年度会议、项目合作等形式,共同应对“金三角”地区突出毒品问题。
1995年,首届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约方部长级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接纳越南和柬埔寨为签约国,并决定每年召开一次高官会议、联络员会议,每两年召开一次部长级会议。
2013年起,中国每年向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禁毒捐资100万美元,其中绝大部分用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发展。
多年来,中国积极主导和承办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办公室组织的苯丙胺类毒品成瘾治疗康复、湄公河毒品贩运形势评估调查等项目。
如今,这一机制已成为本地区最重要的多边禁毒合作机制,也是对中国最重要、参与程度最深的多边禁毒合作机制。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多边与双边相结合、总体合作与各领域合作相配套,深入解决“金三角”地区毒品问题。
同心协力,团结一致。
从大湄公河次区域向全球领域扩展,从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到签定一份份合作文件,随着双边、多边禁毒国际合作机制日益完善,中国在国际禁毒合作领域的朋友越来越多,国际禁毒影响力持续扩大——
与30余个国家和国家联盟签订50份政府间、部门间禁毒合作文件;
与13个国家建立年度会晤机制,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禁毒合作等多边禁毒合作机制;
与接壤国家建立13个边境禁毒联络办公室,与数十个国家保持常态化沟通协调等;
通过不断深化与各国禁毒领域全方位的信任与合作,中国在推进国际和区域毒品共治中持续发挥积极作用。
深化打击 综合施策
执法合作务实深入,区域禁毒合作成果不断扩大
“中国一直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国际合作,是湄公河流域禁毒有效合作的关键……”
在此次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坚决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国际禁毒事务和区域禁毒合作的做法受到了国内外各界的认可和赞赏。
近年来,中国始终在深化打击和综合施策方面与世界各国、地区和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打击跨国毒品犯罪取得重大突破,应对国际禁毒领域新挑战的能力不断提升。
记者从国家禁毒办了解到,近年来,我国禁毒执法部门不断提升国际执法合作能力,积极推动建立湄公河流域“平安航道”、中澳“火焰”联合扫毒行动等缉毒执法合作品牌,联合柬埔寨、老挝等国破获多起特大跨国贩毒案件,联合哈萨克斯坦、澳大利亚等国成功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摧毁了一批跨国跨境贩毒网络。
禁毒工作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中国政府始终将重拳打击与综合施策并举,不断深化禁毒国际合作。针对新精神活性物质蔓延等问题,中国政府不断加强法律政策和对策研究,与世界各国一道应对全球毒品问题新挑战——
2015年10月,出台《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一次性增列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2019年5月1日起,整类列管芬太尼类物质;2021年7月,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并及时增列氟胺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
截至目前,中国共累计列管456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芬太尼类、合成大麻素类两个整类物质,成为列管毒品最多、管制最严的国家之一。
聚焦化学品管制关键领域,中国政府始终严格遵守国际规则和国内法律,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实行进出口许可,使用国际麻管局研发的“出口前通知系统”,对国际列管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国际核查,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国际核查力度;对非列管化学品及设备,采取加强宣传引导、鼓励企业自律等办法,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共建共享 整体推进
积极参与全球共治,禁毒国际合作内容更加丰富
“共建共享、整体推进,合力拓展合作空间”“秉持合作与信任精神,持续推动区域毒品治理理念和行动创新”……
此次部长级会议上,中方代表团主旨发言再次发出倡议,为实现区域禁毒合作机制融合发展提供思路。
一直以来,中国政府秉承“国际禁毒政策全面、综合、平衡地应对毒品问题,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减少毒品供应并重”原则,与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加强禁毒预防教育、戒毒康复、技术交流等各领域合作。
在禁毒预防教育领域,中国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大湄公河次区域禁毒合作谅解备忘录机制和上海合作组织有关减少毒品需求的项目和研讨,不断提高禁毒预防教育工作实效。
在戒毒康复领域,中国政府会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举办社区戒毒康复培训班,与泰国等国家举办戒毒康复专家考察等,积极借鉴学习各国经验做法,努力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综合、平衡、创新的戒毒康复模式。
在技术交流领域,中国政府先后与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泰国、菲律宾、德国等国家开展毒品实验室技术交流,在毒品特征分析、新精神活性物质鉴定等先进技术领域分享经验。
彰显大国担当,尽显禁毒决心。在不断深化各领域合作同时,中国政府持续开展对外援助、培训和替代发展项目,与有关国家共同应对区域及全球毒品危害——
加强培训交流。2013年至今,已为老挝、柬埔寨、越南等国家开展132期禁毒执法培训班,培训禁毒执法官员2308人次。
开展对外援助。向巴基斯坦援助查毒设备和缉毒犬,向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提供毒品实验室设备等。
强化境外罂粟替代种植方面合作。积极与缅甸、老挝政府合作开展相关工作,目前已实施境外替代发展项目270余个,替代种植面积达1030余万亩。
新征程,新起点。中国政府将继续履行禁毒承诺和国际义务,坚持综合平衡的禁毒措施,积极拓展深化禁毒国际合作,与各方一道,守望相助、携手同心,为推进区域毒品治理、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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