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头盔的提醒,全国交警持续讲道理、发警示案例,还是有人没放在心上。来看案例。
日前在湖南株洲,罗某驾驶摩托车载着9岁的儿子,在借对向车道超车时,与对向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罗某及儿子顿时被撞飞并重摔在地。▼
由于未佩戴头盔,父子二人除身体损伤外,头部均遭创伤。其中罗某头部触地,出现急性硬膜外血肿、脑疝、大脑挫裂伤、颅骨多发性骨折,属急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开颅手术后终于脱离生命危险;其儿子则急性硬膜外血肿、顶骨骨折。
经调查,罗某无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未按规定注册登记,同时其在与对向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同样是头部撞挡风玻璃后又撞击地面,下面案例中当事人的结局却截然相反。
8月3日,湖南平江县,一辆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在向家镇一个十字路口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向某头部先撞上挡风玻璃,在摔落时又撞击地面。幸亏向某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除短暂性头晕外,未造成严重伤害。经交警调查,双方均存在行经无信号灯路口未停车瞭望的过错,此外,轿车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担主责,向某准驾不符担次责。▼
交警提醒:在涉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中,颅脑损伤是骑乘人员身上最常见的伤情,也是最主要的致死原因,而安全头盔则是最关键的保命装备。所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牢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