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出来以后参与了很多次大大小小的培训学习它,听了许多场专家的解读和报告,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当中落实的效果却并不是特别理想,我想可能还是理解的不够透彻,理论在实践当中的运用,还需要进一步的思考和行动。今天,我又重新拿起义务教育语文新课程标准,再次进行研读。也是因为下个学期大概率要担任三年级语文课程的教学任务,面对新的学段的教学,我们需要提前熟悉和了解课程标准的要求。
关于语文课程的性质、课程理念和课程目标,在前两年的各类专家培训中,以及平时教学的过程中教研员的指导等,我们都在不断地提起、学习、研讨,这一次再读我的重点放在了课程目标中对学段的要求,主要是第二学段(三四年级)的要求。以下将重点提取记录。
1.识字与写字:对学习汉字有浓厚的兴趣,养成主动识字的习惯。有初步的独立识字能力,能用音序查字法和部首查字法查字典、词典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做到规范、端正、整洁。初步建立汉字与生活中事物的联系。
2.阅读与鉴赏:朗读、默读课文,学习阅读。能联系上下文理解词句的意思。能借助字典词典和生活积累理解词语的意思。学习圈点勾划和批注等阅读方法。会提问。能复述。初步感受作品中的形象和语言。积累词语句段。背诵优秀诗文50篇。考完阅读总量不少于40万字。
3.表达与交流:能用普通话交谈,会认真倾听。学会转述、请教、商讨。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4.梳理与探究:他是分类整理学过的字词。学习组织有趣味的语文实践活动,运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借助表格、图像、音频等媒介呈现自己的观察与探究所得。提出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并尝试运用语文学科知识解决问题。